国务院港澳办:要求治港者必须是爱国者

  中评社北京3月13日电/据中国网报道,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此举有何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1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港澳办常务副主任张晓明在会上表示,这是继香港国安法出台之后中央治港又一重大举措,在“一国两制”实践进程中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张晓明表示,这是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的制度保障,有利于“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爱国者治港”不是新概念、新提法。早在1984年邓小平先生在会见香港工商界访京团和香港知名人士的时候就讲过,“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环顾全世界,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允许不爱国的人来参与国家或辖下任何一个地方的管治。要求“爱国者治港”,或者要求治港者必须是爱国者,天经地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1月会见林郑月娥行政长官的时候也明确指出:“要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必须始终坚持‘爱国者治港’”。

  “这次完善选举制度,设立必要的安全阀,就是为了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管治权牢牢掌握在爱国者手中,从而为‘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张晓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