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方申撤报道限制 官:与公众利益何干?

  中评社北京3月5日电/据大公报报道,保释申请的法律程序一般不准报道,但辩方藉词以“公众利益”为由,要求法庭酌情放宽报道限制,以让公众得悉各被告的陈情、政治主张及法律争拗,同时却要求禁止披露辩护理据。裁判官直指辩方的建议不可行兼对控方不公平,又反问:“我听到好多令人动容嘅‘故仔’,但同公众利益有何关系?”最终为确保审讯公正,驳回辩方申请。

  受《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9P条限制,除非法庭认同有公正目的而批准豁免,否则传媒及公众只能公开保释申请聆讯提及过的控罪、申请结果等不受争议的资料。日前有传媒向法庭申请剔除相关报道限制,辩方表示支持并加入。

  控方表明反对,批评相关申请是“天马行空”,重申若放宽报道限制,将会影响之后的审讯。但有辩方律师声称,若公开本案的法律争拗和检控基础,“有助公众认识国安法”。不过,辩方同时却要求继续禁止报道各被告的辩护理据、家庭背景,甚至学历也不希望公开。

  何桂蓝庭上“叹报纸”被斥

  对于辩方要求“选择性”只披露控方的指控,而不公开被告的辩护方向,苏官认为不公平。苏官强调,法庭有责任确保公平审讯,“过往有个案系披露太多资料,辩方以影响公平审讯为由,申请永久终止聆讯”,最终驳回放宽报道限制的申请。

  然而,不少揽炒派支持者已在网上流出保释程序的内容。如已逃往美国寻求“庇护”的梁颂恒,透过Fb转载旁听者提供的聆讯内容;根据相关法例,发布及转载的人都涉犯法,可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半年。

  另外,继日前在开庭前“玩咪”唱歌后,被告之一的何桂蓝又搞事,昨日聆讯时虽仍被还押,却被裁判官发现她竟离奇地“叹报纸”。裁判官见状即时喝止:“庭上要专心定唔听陈词,系你个人选择,但法庭程序上系唔可以睇报纸或睇书。”何桂蓝辩称:“我喺地下执到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