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飞龙:“一国两制”稳定且可持续
中评社香港6月15日电(记者 段晓鲁)6月12日上午,由香港青年新创见主办的“一国两制”与基本法中轴线教室邀请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一国两制”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田飞龙担任主讲嘉宾。田飞龙在发言中指出,“一国两制”是国家的长期战略,在实现民族复兴与充分现代化之前,“一国两制”是稳定且可持续的。
田飞龙说,“一国两制”实践的上半场是内地学习香港,通过香港去学习西方的现代化;下半场则是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与国家一同开辟以中国为主的全球化新路径。下半场与上半场有着不同的战略方向,存在一个较大的内在转型,而“一国两制”制度建设服务于这一内在转型。
田飞龙谈到,1990年颁布的基本法,实际上是按照宪法的体例格式来制定,以便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具有宪制性法律框架。所以,既然是作为宪制性法律来制定,它就与一般宪法的结构非常相似,包含两个基本部分,一是政治体制部分,授权建立一个高度自治的管治架构,二是基本权利部分,与西方宪制体系相兼容,用于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但香港基本法不是一个孤立的宪法,也不是香港的‘小宪法’,而是中国宪法授权之下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宪制性文件。因此,基本法的条文不能用来对抗宪法本身,而宪法及宪法授权机构有权监督基本法的实施,解释基本法,并且丰富和发展基本法。”田飞龙说,无论是全国人大的授权决定,还是国家安全法和选举法的修订都可以看出,中国宪法上的法定机构在推动香港基本法秩序的丰富和发展,所以不能把基本法与宪法割裂开来,不能把“一国两制”分割开来。
田飞龙提出,《香港国安法》须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部分来展现“一国两制”完整的制度面貌。《香港国安法》在功能意义上,相当于是国家安全领域的基本法,其有效弥补了香港国家安全的法律漏洞。而且,它具有特殊的法律授权以及作为基本法拓展部分的特殊地位。在国家安全事务领域,除了宪法没有比《香港国安法》更高的规范,而《香港国安法》的规范与原有的香港基本法规范共同组成了一个新的基本法秩序。所以,《香港国安法》是基本法秩序结构的拓展。
谈及“坚定的爱国者”的内涵,田飞龙强调,不只是忠诚,还需要贤能。信仰和认同国家这是一个最低的标准,坚定的爱国者更重要的是指在忠诚问题解决之后,是否有能力去理解与回应香港社会深层次的矛盾,并且敢于担当,解决问题。如果公职人员做不到这一点,就不是一个合格的爱国者治港范畴内的公职人员,或者说不是一个能够担当重要岗位职责的人。在这一场爱国者治港的选举制度改革当中,为人民服务的政治伦理及其贤能政治目标应当成为一条红线贯穿其中。
香港青年新创见是于2015年11月底成立的青年团体,成员均为国情班学员,现有会员近400人。该会宗旨为在港推广国情教育和中华文化,促进两岸及港澳地区青年交流,参与公共事务并弘扬关爱文化。香港青年新创见成立以来,结合青年人的兴趣,设立了包括“中轴线教室”在内的12个委员会活动。田飞龙教授受聘为其中的公共事务委员会学术顾问,并担任“中轴线教室”特邀授课导师。
中评社香港6月15日电(记者 段晓鲁)6月12日上午,由香港青年新创见主办的“一国两制”与基本法中轴线教室邀请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一国两制”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田飞龙担任主讲嘉宾。田飞龙在发言中指出,“一国两制”是国家的长期战略,在实现民族复兴与充分现代化之前,“一国两制”是稳定且可持续的。
田飞龙说,“一国两制”实践的上半场是内地学习香港,通过香港去学习西方的现代化;下半场则是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与国家一同开辟以中国为主的全球化新路径。下半场与上半场有着不同的战略方向,存在一个较大的内在转型,而“一国两制”制度建设服务于这一内在转型。
田飞龙谈到,1990年颁布的基本法,实际上是按照宪法的体例格式来制定,以便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具有宪制性法律框架。所以,既然是作为宪制性法律来制定,它就与一般宪法的结构非常相似,包含两个基本部分,一是政治体制部分,授权建立一个高度自治的管治架构,二是基本权利部分,与西方宪制体系相兼容,用于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但香港基本法不是一个孤立的宪法,也不是香港的‘小宪法’,而是中国宪法授权之下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宪制性文件。因此,基本法的条文不能用来对抗宪法本身,而宪法及宪法授权机构有权监督基本法的实施,解释基本法,并且丰富和发展基本法。”田飞龙说,无论是全国人大的授权决定,还是国家安全法和选举法的修订都可以看出,中国宪法上的法定机构在推动香港基本法秩序的丰富和发展,所以不能把基本法与宪法割裂开来,不能把“一国两制”分割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