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汝荣:夏博义言论影响大律师公会整体形象
黄汝荣表示,夏博义作为大律师公会的主席,言论若如此政治化,必定会有损大律师公会的声誉和形象。他指,公会在做一些公开声明时,虽然无明确表明是代表公会全体人员,但夏博义若以主席身份向公众发表言论,又不表明纯粹是他个人意见,则很容易令公众误解大律师公会中的大部分人想法都同夏博义一样。
黄汝荣坦言,香港国安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所颁布,特区政府无权将自身地位凌驾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之上。他对于夏博义叫嚣“修改香港国安法”等言论,“绝无一点认同”。
共同提名夏博义参选的两位资深大律师李柱铭及骆应淦此前对于夏曾为英国政党党员一事“不作评论”。黄汝荣认为,当中存在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即未知提名过程中是否需要夏博义申报政治背景或立场,以及同政党之间的联系,因此难以确定两位提名人是否真的不知情。
作为大律师公会的会员,黄汝荣不认同公会现时愈来愈政治化的发展方针,又指公会要正视和明白自身不是政治性团体,其功能并非代表会员去改变社会制度或社会中的法律立场,而应该以保障市民权益、推动社会和谐为大前提,而非卷入政治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