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李建锋被双开
李建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甘于被“围猎”,以权谋私,大肆受贿,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职务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建锋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依程序终止其湖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李建锋简历
李建锋,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湖北襄阳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5年6月至2001年12月,任襄樊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1年12月至2004年1月,任潜江市工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4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十堰市工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0年12月至2012年12月,任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副书记;
2012年12月至2017年11月,任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任襄阳汽车产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2018年1月,任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襄阳汽车产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