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兆佳:特首选举委员须是爱国爱港者

  中评社香港1月27日电/据文汇报报道,全国政协副主席、前行政长官梁振英早前接受港媒专访时指,《基本法》第45条第一款列明,行政长官可由选举产生,亦可经协商诞生,言论引起广泛讨论。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认为,特首选举不会失控,因此毋须利用协商方式产生,但预期来届特首选举委员会资格审查将会大大收紧,“前所未有地严格”。

  刘兆佳昨日接受港媒专访时预期,未来中央会主导香港政局,而特区政府则要从多个方面确保“爱国者治港”的原则,区议员、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宣誓就是方法之一。

  刘预期,中央会确保爱国者主导选举委员会,也会严格审查委员的参选资格,不准不遵守《宪法》和《基本法》的人参选,亦不准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参选。刘兆佳预料,今次的特首选委资格审查,将会前所未有地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