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卓坚妄图覆核挑战议席 被高院驳回
周官在判词中指出,郭卓坚基于答辩人参选一事,便提出司法覆核的做法并不正确,因他既没在入禀状注明覆核所涉的判词、决定或命令,亦没就任何法例的合宪性提出挑战。周官又指出,有关覆核曾有7至9个月的延误,惟郭卓坚未有作出合理解释,他本人更非新界东或九龙东的选民,认为他未有足够的利害关系,覆核亦没合理胜诉的机会,遂拒批覆核申请许可。
多年来肆意滥用司法覆核制度的郭卓坚,去年7月初更被高等院颁令破产。法律界人士狠批郭卓坚等揽炒派利用纳税人的钱,做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事,强调若揽炒派要通过司法覆核达到自身政治目的、阻碍政府的行政效率,是违背了司法覆核的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