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青砸汇丰提款机 刑毁拒捕罪成

  中评社香港1月12日电/据文汇报报道,揽炒派“民阵”去年元旦发起大游行,演变多区暴乱,3名黑暴青年在湾仔轩尼诗道破坏一间汇丰银行提款机中心被捕,被控刑事损坏、管有工具作非法用途及拒捕罪。案件昨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审讯后,裁判官张志伟裁定次无业被告黎柏玑(21岁)一项刑事损坏及一项拒捕罪成,还柙至本月25日等候索取背景及劳教中心报告后判刑。

  至于首被告高号桦(17岁,学生),因背囊在警员保管期间一度不知所终;以及第三报告梁彦舜(16岁,学生)因警员是否有表露身份供词有出入,证词成疑,两人获判无罪,当庭释放。

  不过,张官拒批两名脱罪被告辩方讼费申请,指被告从黑衣人堆中走出,一般人不会有胆量从黑衣人控制的地方行出来,认为被告自招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