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毁优品判囚 官斥无法无天如黑社会
主任裁判官罗德泉痛斥破坏行为是无法无天,犹如“流氓、黑社会”,明显是有计划和有组织。遂判无业汉监禁8个月,男生则还押惩教所至2月2日,待索取更生中心及劳教中心等报告后判刑。
7被告除邹升华、林天乐外,还包括同为18岁的学生黄斯曼,同为17岁的学生陈佩莹、曾梓嫣,以及15岁女生及14岁男生。7人分别被控一项刑事毁坏罪,指于2019年10月13日,在葵涌新都会广场5楼损坏“优品360”店铺内,属于彩鸥国际有限公司的合共价值约8,000元财产。当中邹升华及林天乐昨认罪,其余被告暂毋须答辩,续准保释至2月17日再讯。
邹升华的代表律师求情指,被告从去年8月开始失业,并要照顾中风的母亲。当日他是受网上讯息煽惑到场,并非计划行事,事后已感后悔,知道用错方式表达诉求,承诺日后会奉公守法,绝不再犯。林天乐的代表律师则指被告犯案时仅16岁,属初犯,被捕时没有不合作及挣扎,考虑他年轻及认罪,冀法庭轻判。两人亦愿意向“优品360”各自赔偿1,134.5元。
主任裁判官罗德泉直言,到目标商店破坏的“号召”背后明显是有计划和有组织,绝非单一事件,而是一连串因政见不同而在不同日期及地点进行的破坏行动。
罗官直斥破坏行为如“流氓、黑社会”,当中邹升华虽非组织者,但若无人响应“号召”也不会成事,他的行为不但破坏了财物,更会使店员及附近的行人,甚至从新闻中看见报道的市民,感到担心和不安,因他们看到无法无天的情况公然发生,认为监禁是绝对恰当,遂判他即时入狱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