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少年涉汽油弹案 警今向法庭呈交案件
廖子文及黄临福昨日经深圳湾口岸被遣返后,由香港警方安排车辆接载到天水围警署调查,现场所见两人均戴上头套及双手反锁押入警署。及至下午5时许,廖子文的父亲及兄长到达警署,父子两人面容憔悴,对于记者的提问均不作回应,随后带同给廖子文的衣服、蛋糕及饮料进入警署,其他揽炒派朱凯迪、林进等为了“抽水”,均到警署外做骚。
商业罪案调查科署理总警司郑丽琪交代案情时表示,廖子文涉及去年9月30日在湾仔一单位制造汽油弹,当时警方在单位内搜获大批制造汽油弹原材料,并拘捕包括廖子文在内共5人,而案发时只有17岁的廖子文被控涉嫌串谋意图危害生命而纵火罪。该案于今年6月在区域法院审理,到8月聆讯时,廖子文因潜逃在内地被捕而缺席,该案将在下月再讯。
西九龙总区刑事部高级警司曾仲斌则指,黄临福涉及去年10月14日凌晨向旺角警署投掷汽油弹,警方当场拘捕当时只有15岁就读中二的的黄临福及另外一人,并在黄的住所检获3枚汽油弹,他被控以涉嫌企图纵火罪及藏有攻击性武器罪,翌日提堂并被拒绝保释;惟同年12月10日申请保释获准,但黄临福今年4月27日再提堂时缺席聆讯。郑丽琪指,由于廖子文及黄临福在港弃保潜逃,警方将征询法律意见是否加控两人“没有依照法庭指示归押罪”,一经定罪可被罚款及监禁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