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法官拍片 解构众筹法律陷阱
黄汝荣表示,众筹本身是法律容许,但众筹得来的资金若用作非法用途则是违法,如所得资金用在一些与众筹时声称目标的不同地方,会构成违法,他举例说明,一个众筹者声称需要筹钱医病,若将筹得收益用作赌博,众筹者有可能干犯盗窃或欺诈等法例。至于捐款者是否违法,黄指出,捐款是没有问题,但若捐款者知道该笔众筹金额是用作非法用途,例如用作招兵买马打劫银行,捐款者与收款者同样需负上刑责,而众筹者本身明知所得款项用作非法用途,就会干犯有组织及严重罪案条例中第25条。
另外,冻结涉事人的银行户口,等同发出禁制令,从法律角度,第一用途是防止资金继续被用作非法用途,第二目的是防止证据流失,而资金就是案中证物。当案件审结后,若法庭认为整笔金额是用作非法用途,就会全数充公,但若只是部分金额非法得来或用作非法用途,法庭只会发出部分金额的充公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