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推动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
《意见》要求,一是补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包括盘活小区既有公共房屋和设施,保障新建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点和综合利用,推进居家社区适老化改造。
二是推行“物业服务+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模式。包括养老服务营收实行单独核算,支持养老服务品牌化连锁化经营,组建专业化养老服务队伍。
三是丰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内容。包括支持参与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开展老年人营养服务和健康促进,发展社区助老志愿服务,促进养老产业联动发展。
四是积极推进智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包括建设智慧养老信息平台,配置智慧养老服务设施,丰富智慧养老服务形式,创新智慧养老产品供给。
五是完善监督管理和激励扶持措施。包括加强养老服务监管,规范养老服务收费行为,拓宽养老服务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