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庭首收监 黄林案底多
香港众志的创立纲领是发动含“港独”选项的“自决公投”,未解散前屡次煽暴,包括发起所谓“罢课公投”,反对香港国安法立法。港澳办曾予以批评,并点名批评黄之锋会为其罪行再添下重重一笔。
充当“反中乱港”马前卒
身为众志前秘书长的黄之锋,早于2011年至2012年便靠煽动学生反政府出位,成立学生组织“学民思潮”,并成为翌年大规模“反国教”示威的始作俑者。
当年仅14岁的黄之锋自此引起了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的注意,透过中间人招揽黄之锋。黄之锋甘于充当外国势力在港代言人,“反中乱港”马前卒。2014年,黄之锋成为发起“非法占中”的带头者之一,并参与非法带领集结者强闯政府总部东翼前地而被定罪。其后,他亦曾因在“占中”时阻碍清场,被判藐视法庭罪入狱。
至于林朗彦有多达四项案底,皆属于违反《公安条例》,包括参与2016年11月发生在中联办外的非法集结案。林的律师昨要求法庭减刑轻判,裁判官反问:“佢有四次案底,法庭有冇权在此基础上加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