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林郑月娥:理顺本地法例 履行宪制责任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作出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为制度定下规矩,明确任何议员被依法认定不符合“拥护《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要求,就须承担即时丧失议员资格的法律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合宪、合法、合理,亦完全符合《基本法》的相关规定,有助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意义重大。特区政府会尽快研究如何理顺本地法例,以更好地反映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年11月7日通过对《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中就公职人员宣誓的具体要求,让特区政府更准确地履行相关宪制责任。
林郑月娥又表示,近日大量市民自发参与由民间团体举办的联署,反映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获市民广泛支持。我们期望与爱国家、爱香港的市民一起,致力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