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决定正本清源 公职人员理应遵从

  中评社香港11月16日电/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本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关于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对参选或就任立法会议员的人的违誓行为及后果作出说明,为社会正本清源。不少人都期望香港特区亦可完善相关本地法例,并将有关规范扩展至适用于所有公职人员。

  香港法律界人士近日在回应香港文汇报记者查询时均认为,因应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有必要对公职人员就职的宣誓作出立法,并且订明依法认定违背誓言的机制。此外,特区政府各政策局也可以通过公务员守则的方式,规范受薪于政府部门的公职人员行为,并制定违背誓言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