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24人因涉嫌非法集结出庭受审
该案件由香港特区区域法院审理。因被告人数众多,当日法官借用西九龙裁判法院对该案进行聆讯。
该案被告共26名,因罗冠聪、张昆阳已离开香港,只有24人出庭受审。法院已向罗冠聪、张昆阳发出拘捕令。
在26名被告中,黎智英被控一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黄之锋等13名被告被控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何俊仁等11名被告被控一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和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李卓人被控一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和一项“举行未经批准的集结罪”。
根据香港《公安条例》,非法集结罪最高可判处入狱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