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8月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86.7%
1—8月,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4.9%,同比上升6.7个百分点;劣Ⅴ类为0.6%,同比下降3.6个百分点。监测的112个重点湖(库)中,Ⅰ—Ⅲ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为73.2%,同比上升4.1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为5.4%,同比下降1.9个百分点。
1—8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1.4%,同比上升11.5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0%。北京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69.7%,同比上升8.0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4%。汾渭平原11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9.1%,同比上升12.1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4%。168个重点城市中,唐山、石家庄和太原等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海口、拉萨、珠海等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