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枪射击警车 仇警送货工认罪候判
案发于去年九月四日,被告梁逸志(38岁)驾驶轻型货车沿东区走廊行驶时,突然向一辆警车超前切线,令警车需急煞。警车上警员即要求梁停车,但梁不理会,继续沿歌顿道、电气道、渣华道、琴行街及英皇道行驶。
其间,梁逸志曾经手持气枪伸出车窗,又两度下车用气枪射向警车,最终他驾车驶至北角建华街时,失控铲上行人路,警员将梁制服,在梁身上检获两把手术刀。在被捕及警诫下,梁扬言:“啲警察咁样打啲‘示威者’,我帮佢哋报仇。我计划拎呢两把刀捅啲警察”。
曾在社交网发文欲杀警
后来警方在梁逸志的家中再搜出气枪、弹匣连弹珠及武士刀等,又在他的电话短讯中,发现他曾在社交网页Facebook发布有关杀害警察的帖文。梁在警方会面录影中承认,他曾计划要杀害警察和支持修例的人,包括打算用手术刀在警署杀害一名休班警。
梁逸志过往已有同类案底,据悉他有自闭症。辩方求情指,案发当日他只是想起之前的警民冲突,才会愤而向警车举枪,但未有指向警员。
法官胡雅文决定在量刑前先索阅梁的医疗报告,梁须还押候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