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拘黎智英大快人心 彰显法治无损自由
包括港人在内的中国人都清楚黎智英的背景。他是美国在港利益的最大代言人及反对派的金主,只要黎智英为首的“乱港四人帮”一碰头,香港必有乱事发生。去年香港爆发修例风波并迅速演变为黑暴,从头到尾都是黎智英在背后捣鬼及策划。他公开煽动年轻人参与暴乱,多次勾结美国政客,策划一系列反中乱港活动,更亲自到美国乞求制裁香港,返港后扬言“为美国而战”。黎智英干下的坏事,大家都看得清清楚楚。
社评说,在香港国安法的制定过程中及落实后,黎智英仗着美国撑腰,继续我行我素,一再公开扬言“很想CIA”、“需要外部势力”、“外部势力让我们能撑下去”,要求美国“严厉制裁”香港。日前美国将十一名中央涉港官员及特区政府官员列入所谓“制裁”名单,黎智英异常兴奋,但犹不满足,乞求美国进一步“制裁”,并献上新名单。
官司缠身的黎智英,今次再涉违反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九条的勾结外国或外部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另被控串谋诈骗罪及煽动罪,全部是铁证如山。早前有传媒踢爆,黎智英在壹传媒大楼为其儿子经营的多间餐厅提供“秘书服务”,涉违反地契条款及欺诈获利,其儿子及公司多名高层亦涉串谋诈骗被捕。黎智英的另一名儿子则涉违反国安法被捕。
社评说,违法就要面对法律制裁,这是天经地义的事。警方根据法庭的手令,进入壹传媒大楼搜证,足证传媒机构不是“法外之地”,“新闻自由”更不能成为犯罪的“挡箭牌”。黎智英等人被捕可谓罪有应得,与人无尤,与“护主心切”的乱港政客及外部势力所渲染的“打压新闻自由”没有任何关系。试问,戴着“新闻自由”的头盔,就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黎智英恶贯满盈,要求依法严惩早已是民意滔滔,但令人遗憾的是,过去由于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法律方面的缺失,他得以逍遥法外,仿佛享有“免死金牌”。但随着国安法的落实,乱港势力的好日子到头了,从香港市民为黎智英等“落镬”开香槟庆祝,到各界广泛支持特区政府执法,印证一个朴素的真理:正义只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社评说,打蛇七寸,擒贼擒王。黎智英落入法网,显示特区政府及警方是硬骨头,无惧任何外力威胁,这也是对美国“制裁”的最好回应。事实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对香港市民而言,国安法是守护神;对揽炒派而言,国安法是一柄高悬的利剑。法律无情,连黎智英这等“庞然大物”都可以“拉”,还有什么人不能“拉”?迷信外部势力撑腰的人,该醒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