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生活垃圾强制分类11月1日正式施行
6月24日,《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在南京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表决通过。
《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
南京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南京住宅区和农村居住区施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集中投放制度;
南京施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混合运输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6月24日,《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在南京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表决通过。
《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
南京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南京住宅区和农村居住区施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集中投放制度;
南京施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混合运输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