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会借公众泳线牟利 康文署乏监管
申诉专员公署指出,康文署在2005年开始就公众泳池的主池推行中央分配泳线计划,以协助相关的主要体育总会租用公众泳池的主池泳线。计划下,各体育总会理应按一套公平合理的机制及程序,协调及推荐其辖下属会申请,再供康文署审批,但有关计划管理欠佳,部分泳会获得泳线后,大量取消泳线;有泳会涉嫌以分配得来的公众泳线举办游泳训练班牟利。
公众池教游水 滋扰泳客
报告列出三个主要问题,首先是计划用途不清晰,即重点放在泳手的长期训练,还是用作举办普通授泳班。康文署亦没有监管体育总会分配公众泳线的情况,以泳总为例,属下小部分泳会经该会获分配泳总总时数的一半,即获取了大量的公众泳线资源。最后,康文署亦未能有效核查泳会,有否利用公众泳线作牟利用途。公署建议康文署大幅检讨整个计划,以改善上述问题。
另一份报告亦批评,不少市民批评公众泳池内教游水,无论是收费或亲友免费,都对其他泳客构成滋扰,康文署未能作出有效规管,以致问题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