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权:蔡政府甘冒被弃风险充当亲美拒中棋子
向蔡英文表达期盼台湾驻关岛办事处重新运作,以强化双边观光经贸交流。
澳门新华澳报今天发表富权的文章说,本栏日前在评述台湾当局的“外交”制度时指出,台湾当局与“邦交国”的关系是互派“大使”,互设“使领馆”,并使用“中华民国”的称谓。而与“非邦交国”的关系,驻外代表机构依其任务性质及业务区域,分为“代表处”及“办事处”两类。凡是以一国为业务区域者,设“代表处”,其地位相当于“大使馆”;以一国中的某一地区为业务区域者,设“办事处”,其地位相当于“总领事馆”或“领事馆”。因此,既然不是“建交”,也就不采用“大使馆”的模式,而是“非邦交国”的“代表处”模式。其中遗漏了一个重要的细节,就是台湾当局对“非邦交国”派驻的机构,是以“台北”为前缀,当然不能使用“中华民国”,也不能使用“台湾”,因为这些国家与中国有外交关系,不能陷入“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泥淖。这就如在台湾当局可以参与的国际性组织,如国际奥委会及“APEC”等,均以“中华台北”的称谓一样。而台湾当局籍着索马里兰不被国际社会承认,中国与索马里兰也没有建立外交关系之机,将派驻索马里兰的代表机构的前缀改为“台湾”,而不是“台北”,似是要为其派驻在“非邦交国”的代表机构逐步更名为“台湾”,实行涉外事务“台独”化”而“试水温”。
台湾“外交部”的新闻稿不无得意地表示,其在关岛恢复设立“驻关岛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之后,未来台湾在美国的驻馆处数量将增至十三个,包括华府、纽约、波士顿、旧金山、洛杉矶、亚特兰大、西雅图、休士顿、芝加哥、夏威夷、丹佛、迈阿密,以及即将复设的关岛。台湾当局不怕美国“不满”而得意洋洋地列举这连串设置机构城市,显然是得到美国的默认及纵容。实际上,比照《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相关规定,相互相互设置机构的数目是对等的。而美国在台湾设置的机构只有两个两个,一在台北,一在高雄。但台湾当局在美国境内设置的机构却多达十三个,套用陈水扁媳妇黄睿靓的话,就是“太超过”了。但是华府甘愿“吃亏”,这其中的奥妙,昭然若揭。
蔡英文上台后,因为拒绝承认“九二共识”,旅游业等经济支柱行业不景气,财政收入也随之严重受挫,“外交预算”难以为继,因而仅是在一年多后,于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宣布,驻吉达办事处(驻沙特阿拉伯王国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吉达分处)、驻关岛办事处(驻关岛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驻挪威台北代表处,将先后在当年七月二十七日、八月三十一日、九月三十日暂停运作。驻吉达办事处原有业务,由驻沙特阿拉伯代表处兼辖;驻关岛办事处原有业务由驻帕劳“大使馆”兼辖,驻挪威代表处原有业务由驻瑞典代表处兼辖。
“外交部”当时说,暂停运作是因应国际情势变迁,将“政府”有限“外交”预算、资源及人力配置发挥最大效益。但是,现在除了旅游业及其周边行业的经营更艰困之外,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台湾地区的经济及财政状况比三年前更为拮据,为何却又要“逆势而行”,恢复驻关岛办事处呢?而且,并没有同时恢复驻吉达办事处和驻挪威代表处,后者还是“大使馆”级别,却宁愿只是单独恢复“领事馆”级亦即连“总领事馆”级都不是,当地的领务业务并不多,无论是“老侨”亦即“华侨”,还是“新侨”亦即“台侨”都不多,其领务并不足以撑起一个相当于“领事馆”的驻关岛办事处。这必定是有其特别的战略考量。
实际上,七月三日“外交部”的新闻稿,就毫不掩饰地宣称,台湾当局是基于台美关系升级为“全球合作伙伴”及太平洋战略地位的重要性,而决定恢复设立驻关岛办事处的。“外交部”新闻稿还赤裸裸地表示,近年太平洋战略局势变动,美国于二零一八年提出“印太战略”,提升印度洋-太平洋的战略地位,并于二零一九年分别发布《印太战略报告》及《自由开放的印太区域:推进共享愿景》报告,除再次强调太平洋地区的战略重要性,内容也符合台湾政府积极推动、致力深化与印太地区经贸商务与文化连结的“新南向政策”。复设驻关岛办事处可加强台湾与西太平洋地区的整体经贸等领域交流及合作关系,有助深化台湾与太平洋“友邦”关系的经营、增进多边互动。
联系到最近美国军方首度发布以往被视为“高度机密”的美军在台湾训练台军的片段,片中更出现“中华民国”国徽”及台湾“陆军”字样,及美国参议员霍利提出《台湾国防法》草案,要求美军有阻止“中国侵台”的能力,并传出美军将来台驻军五万人、并建设至少三个军事基地的传闻,这个恢复关岛办事处的企划,就极有可能是美国要把台湾当局当作是“围遏中国”军事战略的“棋盘”中的“棋子”的重要一环。
不过,既然是“棋子”,就有机会会成为“弃子”,蔡政府不要高兴得太早。
向蔡英文表达期盼台湾驻关岛办事处重新运作,以强化双边观光经贸交流。
澳门新华澳报今天发表富权的文章说,本栏日前在评述台湾当局的“外交”制度时指出,台湾当局与“邦交国”的关系是互派“大使”,互设“使领馆”,并使用“中华民国”的称谓。而与“非邦交国”的关系,驻外代表机构依其任务性质及业务区域,分为“代表处”及“办事处”两类。凡是以一国为业务区域者,设“代表处”,其地位相当于“大使馆”;以一国中的某一地区为业务区域者,设“办事处”,其地位相当于“总领事馆”或“领事馆”。因此,既然不是“建交”,也就不采用“大使馆”的模式,而是“非邦交国”的“代表处”模式。其中遗漏了一个重要的细节,就是台湾当局对“非邦交国”派驻的机构,是以“台北”为前缀,当然不能使用“中华民国”,也不能使用“台湾”,因为这些国家与中国有外交关系,不能陷入“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泥淖。这就如在台湾当局可以参与的国际性组织,如国际奥委会及“APEC”等,均以“中华台北”的称谓一样。而台湾当局籍着索马里兰不被国际社会承认,中国与索马里兰也没有建立外交关系之机,将派驻索马里兰的代表机构的前缀改为“台湾”,而不是“台北”,似是要为其派驻在“非邦交国”的代表机构逐步更名为“台湾”,实行涉外事务“台独”化”而“试水温”。
台湾“外交部”的新闻稿不无得意地表示,其在关岛恢复设立“驻关岛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之后,未来台湾在美国的驻馆处数量将增至十三个,包括华府、纽约、波士顿、旧金山、洛杉矶、亚特兰大、西雅图、休士顿、芝加哥、夏威夷、丹佛、迈阿密,以及即将复设的关岛。台湾当局不怕美国“不满”而得意洋洋地列举这连串设置机构城市,显然是得到美国的默认及纵容。实际上,比照《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相关规定,相互相互设置机构的数目是对等的。而美国在台湾设置的机构只有两个两个,一在台北,一在高雄。但台湾当局在美国境内设置的机构却多达十三个,套用陈水扁媳妇黄睿靓的话,就是“太超过”了。但是华府甘愿“吃亏”,这其中的奥妙,昭然若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