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在议会内违国安法难逃检控
自由党易志明提到,香港国安法第35条提到任何人违反该法,立法会议员就会即时丧失职务,他询问外国会否有同样的法律。郑若骅表示,美国亦有同样情况,若果有人触犯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例如颠覆罪,该人士便不能在美国享有参政权力。
议会阵线毛孟静声言,香港国安法生效后,新闻自由受到严重冲击,到时警方可以搜查报馆或电视台,记者在警方审问下不能再保护消息来源。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表示,反对这些散播夸大、偏颇的言论,警方在一般情况下都会申请手令,他认为毛孟静不应该故意提及某一特定行业,这是散播偏颇性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