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评会:学校应全方位进行国情教育
教评会指,香港是法治社会,《国歌条例》及港区国安法的内容,对作为法治社会的香港;对巩固、尊重国家主体意识;保障国家及特区安全十分重要,学校教育的各个持份者都有必要遵守。一些擦边球的,或宣扬个别政治见解的个人行为及集体活动,师生都不应参与,避免触犯校规乃至法律。
《国歌条例》刊宪后,教育局已致函全港学校,提示于7月1日、10月1日及元旦,要举办三次升国旗及奏唱国歌礼。教评会表示,若按校本“传统”还未符合此要求者,教育局应采取了解、协助,然后给予学校一个限期,正式启动举办一年三次的升国旗礼。由于7月1日、10月1日及元旦皆为公众假期,教评会建议教育局让学校选择假前或假后,于校内进行简约、庄严之升国旗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