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权:民进党煽起“罢免”之火将反噬己身
其一、如是提起“罢免无效之诉”,按照《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的规定,被告就是高雄市“选委会”。而高雄市“选委会”由韩国瑜任市长的高雄市政府主管,其主委也是由韩国瑜市长委任,实际上其据位人就是按照惯例,韩国瑜委任了高雄市副市长陈雄文出任,因而如提起“罢免无效之诉”,就等于是自己告自己。这与当年“连宋配”提起“选举无效之诉”不同,国民党和亲民党是在野党,起诉陈水扁执政执政下的“中选会”,不会发生“自己告自己”的问题。
其二、如是提起“罢免通过无效之诉”,必须提出充足的理由及确凿的证据,证明在投开票的过程中发生“不规则情况”,否则可能会负上“滥告”以至“诬告”的责任。倘是在同意票和反对票只有些微差距的情况下,提起“罢免通过无效之诉”,或许还有翻盘的可能,但二万五千张反对票相对于接近九十四万张同意票来说,差距太悬殊了,也就难以从“作票”入手提起诉讼,这也与当年“连宋配”与“陈吕配”相比,只有两万多票的差距,因而可以怀疑“作票”,除要求重新点票之外,也提起“当选无效之诉”的情况,相差十万八千里。
因此,韩国瑜不再像在“罢免案”进行投票之前,发起法律战,连续打官司以图拖延“罢免案”的实施那样,态度发生一百八十度的转变。而且,还在昨日专程移到高雄市召开的国民党中常会表示,责任在他自己,与国民党中央无关。这就显得干脆利落,光明磊落。
但民进党煽起的“罢免案”烈火,却不能熄灭,反而烽烟四起,星火燎原,台湾地区南北处处是“火头”。其中有几个,可能会“罢免”成功。
而在台中市选出的基进党“立委”陈柏惟,也是属于类似的情况。本来,该选区是属于颜氏家族的“禁脔”,从颜清标到其子颜宽恒,都是所向无敌。甚至在颜清标坐牢时参选“立委”,也是由颜宽恒为他进行拉票竞选活动,也竟然能够当选。但在今年一月的“立委”选举中,颜宽恒却是轻敌大意,看不起“空降”的陈柏惟,并忽略了当时的“抗中保台”社会氛围,才以五千多票的些微差距落败。但是,如是对陈柏惟发动“罢免”,以该选区的选民总数三十万人计算,只要有约七万人投同意票就可成功罢免。而起对手颜宽恒是拿下了十万票,只要其中七成人出来投票,就能够成功罢免陈柏惟。
罢免陈柏惟,有利于保护及巩固台中市长卢秀燕。本来,卢秀燕并无“更上层楼”的野心,因而将不会对民进党实现长期执政的美梦构成任何威胁,应该不会像柯文哲、侯友宜等那样会成为“清除障碍”的目标。但卢秀燕却是将正在争取连任的林佳龙拉下马,而林佳龙是民进党最大派系之一“正国会”的会长,哪能咽得下这口气?因此,“先下手为强”地“罢免”陈柏惟,将能对有意发起“罢免卢秀燕”的人,发挥震慑作用。
不过,可能林佳龙没有返回台中市参选市长的打算,反而是“立法院”副院长蔡其昌,正在跃跃欲试。但由于蔡其昌是“新潮流系”成员,“正国会”可能会不忿于“为他人作嫁衣裳”,而会像在高雄市,“新潮流系”本来就对在民进党高雄市党部主委选举中失利而改革与耿耿于怀,而当得知“新潮流系”也竟然能没有战将参加高雄市长补选,就当即泄气那样,“正国会”成员可能会因为林佳龙放弃参加夺回台中市,而灰心懒意。不过,“新潮流系”的表现则正好相反,将会暗中力助“罢陈者一把,让蔡其昌可以提前参选台中市长。
而陈致中、刘世芳、梁文杰等人则不同,因为他们都是民进党员,而且刘世芳是陈菊的爱将,梁文杰则是“新潮流系”极力培养的“明日之星”。因此,民进党将会极力全保。其中的梁文杰,已经获得“新潮流系”的安排,在七月间举行的民进党“全代会”闭幕后的投票程序,安排他代表“新潮流系”参加中常委选举,因而可能也是郑文灿的安排。实际上,梁文杰与郑文灿的私下关系极佳,前些年还被媒体拍到,两人经常到澳门,接受台湾籍的赌厅厅主的安排。梁文杰是在大同区选出的市议员,在此民进党传统票仓可以自由驰骋,因而他是该区的第一高票。“韩粉”要“罢免”他,可能会有一定的难度。
民进党面对“韩粉”和新党掀起的来势汹汹“罢免”潮,将会采取什么样的态度?总不能持“双重标准”,将“罢免韩国瑜”形容为正义、民主;而当有人要发动对民进党公职的“罢免案”,就攻击“罢免”是践踏民主吧?另外,也不能以刘世芳当选“立委”不足一年为由,驳回“韩粉”们对她发动的“罢免案”。
实际上,韩国瑜在“罢免案”投票之前进行的法律战,其中一个重要理由,就是他是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就任高雄市长,而在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四日成立的“公民割草行动”,在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九日开始进行线上集资并征集连署书,而此时韩国瑜就任高雄市长还不足一年。但却被法院驳回。民进党当局总不能“只许准为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自打嘴巴。
其一、如是提起“罢免无效之诉”,按照《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的规定,被告就是高雄市“选委会”。而高雄市“选委会”由韩国瑜任市长的高雄市政府主管,其主委也是由韩国瑜市长委任,实际上其据位人就是按照惯例,韩国瑜委任了高雄市副市长陈雄文出任,因而如提起“罢免无效之诉”,就等于是自己告自己。这与当年“连宋配”提起“选举无效之诉”不同,国民党和亲民党是在野党,起诉陈水扁执政执政下的“中选会”,不会发生“自己告自己”的问题。
其二、如是提起“罢免通过无效之诉”,必须提出充足的理由及确凿的证据,证明在投开票的过程中发生“不规则情况”,否则可能会负上“滥告”以至“诬告”的责任。倘是在同意票和反对票只有些微差距的情况下,提起“罢免通过无效之诉”,或许还有翻盘的可能,但二万五千张反对票相对于接近九十四万张同意票来说,差距太悬殊了,也就难以从“作票”入手提起诉讼,这也与当年“连宋配”与“陈吕配”相比,只有两万多票的差距,因而可以怀疑“作票”,除要求重新点票之外,也提起“当选无效之诉”的情况,相差十万八千里。
因此,韩国瑜不再像在“罢免案”进行投票之前,发起法律战,连续打官司以图拖延“罢免案”的实施那样,态度发生一百八十度的转变。而且,还在昨日专程移到高雄市召开的国民党中常会表示,责任在他自己,与国民党中央无关。这就显得干脆利落,光明磊落。
但民进党煽起的“罢免案”烈火,却不能熄灭,反而烽烟四起,星火燎原,台湾地区南北处处是“火头”。其中有几个,可能会“罢免”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