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简化 三要求 最高法探索繁简分流机制
一方面,最高法二巡通过“三简化”努力做到简案快审。针对裁定驳回起诉、不予立案等程序性案件、简单案件及滥诉案件:一是简化程序性事务,一般不向对方当事人送达再审申请书副本、不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交意见、不组织询问等;二是简化审查报告,报告中简要概括申请再审请求和理由,简要阐述处理意见与主要理由等;三是简化文书格式,试行的极简版文书主要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案件由来、申请再审请求和主要理由、本院意见及裁判结论等。
另一方面,通过“三要求”确保做到难案精审。针对复杂、重大、疑难及指导意义突出的案件:一是要求在撰写审查报告时,进行类案检索和关联案件查询,确保裁判尺度统一;二是要求将合议庭对案件处理存在重大分歧或者承办法官持少数意见的案件,或者合议庭拟对申请再审审查案件提起再审的案件,提交法官会议讨论;三是要求裁判文书内容全面完整,裁判理由充分翔实,并努力将其培养成精品案例,积极推荐为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以及载入第二巡回法庭主审法官会议纪要、上传官微“每周一案”等形式发布,为巡回区地方法院提供裁判指引。
通过上述举措,最高法二巡行政审判团队将有限的司法资源用在了刀刃上,既避免了不必要浪费,又有效提高了审判效率,推出了一批精品案例,为服务新时代东北全面、全方位振兴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2019年,最高法二巡共审结行政案件1507件,同比增加623件,增长率70.48%。数字的背后,是汗水,是智慧,也是繁简分流机制的探索使得事半功倍。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