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藏武器及易燃品被捕
被捕两名男子分别姓李(19岁)及姓梁(28岁),涉嫌“在公众地方藏有攻击性武器”及“管有任何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
不排除准备参与非法活动
港岛总区刑事总部重案组第1A队唐为国督察交代案情时表示,前晚六时许,警员巡经铜锣湾利园山道一幢大厦地下时,发现两名男子形迹可疑,上前截停,在二人的背囊及环保袋内,搜出三樽怀疑易燃物体、40粒装有铁钉的胶管、防毒面具、火机、喷漆、铁钳等,不排除有人准备参与非法活动,将其拘捕。
警方经调查后,怀疑二人刚从上址大厦离开,于是将二人押返一个单位搜查,再检获两包胶索带、14支玻璃樽装的酒精类饮品、防毒面具、手套和泳镜,港岛总区重案组第1A队正接手跟进。
警方重申,在公众地方藏有攻击性武器是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市民切勿以身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