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国安立法补法律真空 固香港法治

  中评社北京5月26日电/全国人大就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不仅不会侵蚀、损害香港法治,相反能够弥补香港现有法律的空白和不足,完善、加固香港法治,使之更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在美国加紧遏制中国崛起、国际环境形格势禁的大背景下,能够更有效依法堵塞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漏洞,防止别有政治目的之人和外部势力一再利用,趁机把香港变成颠覆国家的棋子,让香港承受国安缺失之痛。有法可依,更可增强港人自觉维护国安的守法意识,避免被似是而非的谬论所误导;香港掌握公权力的机构更能清晰准确执法司法,依法惩治危害国安的行为和个人,让香港在法治轨道上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长治久安。抹黑港区国安法是“中央越权”、“破坏香港法治”之说,明显不尊重中央的权力,漠视回归后香港的宪制秩序,才是不折不扣的破坏香港法治。

  香港回归23年,基本法二十三条的本地立法一直未能完成,维护国安长期存在法律短板,导致“占中”、旺暴、借修例风波发动黑暴等挑战“一国两制”底线、危害香港安宁的违法暴力活动层出不穷。特区政府处理这些严重危害国家安全、香港公众安全的罪行,主要依靠刑事条例、公安条例等现行法例,以非法集结、扰乱秩序、公众妨扰、阻差办公等罪名作出检控。这些罪行的刑罚相对轻微,法官通常更判以缓刑,阻吓力有限。

  对于旺暴、修例风波中占据理大中大之类严重罪行,当局引用《公安条例》的暴动罪检控违法者,则被攻击为“引用殖民恶法打压学生”、“政治检控”;暴动罪定罪门槛较高,警方搜证、律政司提控、法庭判决都面临考验。至于打击恐怖主义、防止外国各种干预和煽动等方面,本港法律更完全空白。黎智英、黄之锋以及反对派政客肆无忌惮勾连外力,美国民主基金一再被揭发暗中金援香港反对派政党和政治组织,渗透大学校园,彰显香港因为法律真空,令维护国安面对越来越大的风险。

  近年美国竭力干扰、遏制中国发展,手段日益狠辣,贸易战、科技战、金融战全面铺开,甚至直接掀起新冷战。香港因为维护国安的法律和机制有重大漏洞,又因“一国两制”下法律制度与内地不同,因而成为美国牵制中国的前沿阵地,这也就解释了为何“港独”和黑暴触碰国家安全底线的活动愈演愈烈,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言行越来越明目张胆,乃至本土恐怖主义暴行露出苗头。香港维护国安的法律漏洞不尽快堵塞,弊端越来越明显,后果将越来越严重。   令人担忧的是,一方面香港维护国安的法制机制长期不健全,另一方面包括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在内,任何完善国安、尊重国家的立法,例如国歌法,无一例外遭到妖魔化、污名化。没有明确的法律约束和规范,不少市民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尊严的意识自然会淡薄乃至缺失,部分年轻人对国家民族认同感、归属感日渐淡化,容易被以民主、自由作包装的“港独”、“自决”文宣误导洗脑,甚至被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所裹挟,堕入违法暴力的深渊,令年轻人的前途和香港的未来都蒙上厚重的阴影。可以说,港区国安法律的健全,是对香港国安民意的匡正和提升。

  没有行之有效的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对于香港的公权力机构,特别是执法、司法机构而言,如何有效打击、惩治日益泛滥的危害国家安全、公众安全的暴力行为、恐怖主义行为,就面临着重大困难。无法可依,公权力机构要不要做、如何做,很多时候煞费思量,容易陷入进退失据的困境,更容易遭受“法律精英”、“大众媒体”的攻讦诘难,公权力机构的威望和公信力都受到影响。

  因此,中央出手制订港区国安法,填补香港维护国安的法律真空,让普罗市民、公权力机构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增强市民维护国家安全、香港繁荣稳定的意识,也有利公权力机构有法可循,精准惩治危害国安的行为和个人,并做好普法宣传,构建认同、重视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的主流舆论。

  国家安全立法属中央事权,无可置疑。全国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订立港区国家法,完善香港实施宪法和基本法有关国家安全的制度和机制,针对的只是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个人。有关立法在实施时与香港现行法律体系兼容,不会影响香港的独立司法权和终审权,更不会破坏香港的法律制度。香港有声音认为人大立法“越权”,甚至咬定人大“无权为香港维护国安立法”,这些意见本身才是无视香港的宪制秩序,挑战、破坏香港的法制。   中评社北京5月26日电/全国人大就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不仅不会侵蚀、损害香港法治,相反能够弥补香港现有法律的空白和不足,完善、加固香港法治,使之更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在美国加紧遏制中国崛起、国际环境形格势禁的大背景下,能够更有效依法堵塞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漏洞,防止别有政治目的之人和外部势力一再利用,趁机把香港变成颠覆国家的棋子,让香港承受国安缺失之痛。有法可依,更可增强港人自觉维护国安的守法意识,避免被似是而非的谬论所误导;香港掌握公权力的机构更能清晰准确执法司法,依法惩治危害国安的行为和个人,让香港在法治轨道上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长治久安。抹黑港区国安法是“中央越权”、“破坏香港法治”之说,明显不尊重中央的权力,漠视回归后香港的宪制秩序,才是不折不扣的破坏香港法治。

  香港回归23年,基本法二十三条的本地立法一直未能完成,维护国安长期存在法律短板,导致“占中”、旺暴、借修例风波发动黑暴等挑战“一国两制”底线、危害香港安宁的违法暴力活动层出不穷。特区政府处理这些严重危害国家安全、香港公众安全的罪行,主要依靠刑事条例、公安条例等现行法例,以非法集结、扰乱秩序、公众妨扰、阻差办公等罪名作出检控。这些罪行的刑罚相对轻微,法官通常更判以缓刑,阻吓力有限。

  对于旺暴、修例风波中占据理大中大之类严重罪行,当局引用《公安条例》的暴动罪检控违法者,则被攻击为“引用殖民恶法打压学生”、“政治检控”;暴动罪定罪门槛较高,警方搜证、律政司提控、法庭判决都面临考验。至于打击恐怖主义、防止外国各种干预和煽动等方面,本港法律更完全空白。黎智英、黄之锋以及反对派政客肆无忌惮勾连外力,美国民主基金一再被揭发暗中金援香港反对派政党和政治组织,渗透大学校园,彰显香港因为法律真空,令维护国安面对越来越大的风险。

  近年美国竭力干扰、遏制中国发展,手段日益狠辣,贸易战、科技战、金融战全面铺开,甚至直接掀起新冷战。香港因为维护国安的法律和机制有重大漏洞,又因“一国两制”下法律制度与内地不同,因而成为美国牵制中国的前沿阵地,这也就解释了为何“港独”和黑暴触碰国家安全底线的活动愈演愈烈,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言行越来越明目张胆,乃至本土恐怖主义暴行露出苗头。香港维护国安的法律漏洞不尽快堵塞,弊端越来越明显,后果将越来越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