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支持并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完成国安立法
声明指,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要求,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关乎全体香港居民的切身利益。国家安全立法属于中央事权无可置疑,全国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其决定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
声明表示,全国人大有关做法完善了特区实施宪法和基本法有关国家安全的制度和机制,没有修改基本法,也没有取代或排斥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的宪制责任和法律义务。香港特别行政区仍有尽早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立法责任。
声明又指,有关决定针对的只是那些分裂国家、颠覆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行为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区事务的活动。部分政党人士亦多次扬言要瘫痪特区政府。还有部分人士乞求外国干预香港事务,甚至对香港实施制裁。这些行为已严重触碰“一国”原则的底线,破坏中央和特区的关系、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及挑战中央权力和基本法权威。
声明表示,全国人大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维护香港繁荣稳定,从而更好地保障香港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和自由。深信全国人大常委会稍后制定的全国性法律,旨在切实有效防范和遏止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并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港独”分子和暴力分子,不会影响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也不会影响香港司法机关行使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