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外力干预升级 港立国安法逼切
过去一年,香港社会饱受暴乱冲击,整个城市烽烟四起,暴力破坏愈演愈烈,大批青少年被煽动上街打砸烧,且不断升级、扩大,不但重创民生经济,更摧毁法治根基,造成极之深远的伤害。可忧的是,暴乱之火仍在燃烧,正伺机烧得更猛,带来更大灾难。
美台掀波澜 遏乱不容缓
香港动乱之所以演变成一发不可收拾的暴潮,是因为一开始就不单纯是本地政治运动,美国与台湾等外部势力在台前幕后支持推动,昭然若揭,不仅在财政、物资与宣传上大力支援,甚至有组织成员赤膊上阵,在现场直接参与,并与香港的港独组织和反对派人士公开串连,给“革命”添加大量助燃剂。
随着美国对中国的攻击加剧,以及台湾对大陆的敌视升级,美国政府对香港政治的干预也不断加强,包括祭出《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等武器,以及接见香港反对派人士,明显以他们为棋子,在港推动“颜色革命”,藉此冲击中国,而台湾政府亦乘机兴波作浪,插上一手。
反对派在外国的全力支持下,一方面继续鼓动暴乱压逼政府,另方面订下夺权计划,图取得立法权,瘫痪政府运作,然后建立独立实体,直接威胁中央对港的主权与治权。若其计划成功,香港将长期陷于政治社会动乱,经济亦必衰颓。
危急出重手 高招符法理
社论指出,中央见到形势已极严峻,为了抵御外国干预,维护国家安全,以及恢复社会稳定以保障广大市民利益,必须找出一个更快、更有效也符合宪法与基本法的方法,那就是根据《基本法》十八条,订立属全国性法律的“香港特区国家安全法”,并将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然后在香港公布实施。这做法完全合乎《基本法》,却不用经本地立法,避免了没完没了的纷争。
“香港特区国安法”成为香港法律后,政府就可以依法遏止外国推动香港“革命”,从而更有力地止暴制乱,避免香港堕入长期纷乱的深渊。
有人或会提出质疑,指根据《基本法》二十三条,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须由特区自行立法,中央今次做法与《基本法》不符。但有法律专家指出,二十三条是说“特区应自行立法”,意思是此乃特区应做的事,然而实际上特区迄今仍未能负起此责任,既然应做的事没造成,中央唯有根据《基本法》十八条订立“特区国安法”,此举并无违反《基本法》。
此外,“特区国安法”属于全国性法律,性质与现时附件三的《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相同,可见立法有充分的法理依据。
香港许多市民对持久的动乱已难以忍受,也认同国家安全须维护,中央今次出手制乱,相信会得到他们支持。
过去一年,香港社会饱受暴乱冲击,整个城市烽烟四起,暴力破坏愈演愈烈,大批青少年被煽动上街打砸烧,且不断升级、扩大,不但重创民生经济,更摧毁法治根基,造成极之深远的伤害。可忧的是,暴乱之火仍在燃烧,正伺机烧得更猛,带来更大灾难。
美台掀波澜 遏乱不容缓
香港动乱之所以演变成一发不可收拾的暴潮,是因为一开始就不单纯是本地政治运动,美国与台湾等外部势力在台前幕后支持推动,昭然若揭,不仅在财政、物资与宣传上大力支援,甚至有组织成员赤膊上阵,在现场直接参与,并与香港的港独组织和反对派人士公开串连,给“革命”添加大量助燃剂。
随着美国对中国的攻击加剧,以及台湾对大陆的敌视升级,美国政府对香港政治的干预也不断加强,包括祭出《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等武器,以及接见香港反对派人士,明显以他们为棋子,在港推动“颜色革命”,藉此冲击中国,而台湾政府亦乘机兴波作浪,插上一手。
反对派在外国的全力支持下,一方面继续鼓动暴乱压逼政府,另方面订下夺权计划,图取得立法权,瘫痪政府运作,然后建立独立实体,直接威胁中央对港的主权与治权。若其计划成功,香港将长期陷于政治社会动乱,经济亦必衰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