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女副市长被逮捕

  中评社北京5月8日电/据环球网援引掌上春城讯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5月7日消息,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隆阳区委原书记耿梅(副厅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耿梅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16年12月30日,中国共产党隆阳区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耿梅代表区委常委会作了工作报告。(隆阳区新闻网图)

  耿梅简历

  耿梅,女,云南隆阳人,汉族,中共党员,1968年9月生,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月入党。

  1989年7月毕业于云南大学中文系新闻专业;

  1989年7月至1995年7月在保山日报社、保山地委活水杂志社从事编辑工作;

  1995年7月至1996年11月在保山地委宣传部工作,历任办公室副主任、理论科科长;

  1996年11月至1998年3月在保山日报社工作,历任记者部主任、要闻部主任;

  1998年3月至2000年3月任施甸县水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0年3月至2001年11月任施甸县妇联主席;

  2001年11月至2004年2月任保山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2004年2月至2005年8月任保山市政府副秘书长;

  2005年8月至2005年9月任昌宁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县行政学校校长;

  2005年9月至2006年1月任昌宁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

  2006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昌宁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0年12月至2012年10月任昌宁县委书记;

  2012年10月至2013年8月任隆阳区委书记;

  2013年8月至2019年10月任保山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隆阳区委书记。   中评社北京5月8日电/据环球网援引掌上春城讯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5月7日消息,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隆阳区委原书记耿梅(副厅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耿梅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16年12月30日,中国共产党隆阳区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耿梅代表区委常委会作了工作报告。(隆阳区新闻网图)

  耿梅简历

  耿梅,女,云南隆阳人,汉族,中共党员,1968年9月生,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月入党。

  1989年7月毕业于云南大学中文系新闻专业;

  1989年7月至1995年7月在保山日报社、保山地委活水杂志社从事编辑工作;

  1995年7月至1996年11月在保山地委宣传部工作,历任办公室副主任、理论科科长;

  1996年11月至1998年3月在保山日报社工作,历任记者部主任、要闻部主任;

  1998年3月至2000年3月任施甸县水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