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聚令”实施一个月 警发338张定额告票
同期警方、卫生署、渔农自然护理署、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及食物环境卫生署等多个部门,就有关群组聚集进行了59,535次巡查,并发出8519次口头劝喻。
此外,针对酒吧、美容院等处所的“停业令”由指示生效日期至今日零时零分,警方、食物环境卫生署、卫生署及民政事务总署就违反以上规例的餐饮业处所及表列处所,分别提出了共55宗及2宗检控。
根据规例,任何人参加受禁群组聚集、组织受禁群组聚集,或拥有、控制或营运进行该聚集的地方及明知而容许进行该聚集,均属犯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2.5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参加受禁群组聚集的人亦可能被定额罚款20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