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违台法律助拉票

邓威文1月11日的fb截图。(图片来源:文汇报)

  中评社香港1月12日电/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泛暴派从来不知规矩、法治为何物,在香港参与选举暴力威胁对手,观摩“台湾大选”不够胆触犯当地法例,却又要钻法律空子。

  台湾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与地区领导人选举罢免法皆规定,投票日当天不得从事竞选或助选活动。“中选会”表示,依法从11日投票日当天零时起,民众不得透过社群媒体或任何方式,为候选人或政党助选及宣传;违反者,将可处50万以上、500万元新台币以下罚款。

  不过,香港的泛暴派为助蔡英文,即大钻法律空子。观塘区议会邓威文就大言不惭于昨日下午两点多在facebook发帖,称“台湾选举日当天是不可以宣传、拉票的”,但又称“但我是香港人,所以没有问题啦~投三号!蔡英文!”。泛暴派facebook专页“无限期支持工程师,支持小红赚到饱”广而告之这一法律漏洞,鼓吹“香港的朋友过十二点就是换你们的(助选)时间了!”可谓藐视法律到没有底线。

  (来源:香港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