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岛疏散居民索赔案东电拒绝法院和解建议
共同社消息,原告本打算接受和解方案,但因东电方面拒绝,判决将在2月19日下达。据原告方代理人称,法院就核事故的集体诉讼建议原被告和解在全国尚属首例。
和解方案提出,对原告的个别情况酌情考虑,由东电方面支付损害赔偿。
52名原告事故当时住在福岛市和郡山市等地,以担心有损健康而不得已采取主动疏散等应对、正常生活被剥夺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向每人赔付110万至900万日元。东电方面此前表示“(原告的居住区域)一般不会发生健康受损的情况,并无感到不安的理由”,要求驳回原告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