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企事业深入开展警示教育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今年8月,我们召开了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警示教育大会召开后,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以此为契机,认真排查和防控廉政风险,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警钟长鸣、戒尺高悬。
据介绍,在中央和国家机关113个部门中,有107个部门下设直属企事业单位,数量多、摊子大,各单位在人事管理、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廉政风险较为突出,加之监管相对薄弱,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
“近年来,中央和国家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显着,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压力和效果尚未层层传导到位,一个突出表现就是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违纪违法案件相对多发。”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有关负责人说。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国家机关共处分司局级党员干部1196人,其中,所属企事业单位756人,约占63.21%。这些案件涉及领域广,包括金融企业、科研院所、新闻出版单位、协会学会、培训机构等,很多受处分人员是单位的一把手或班子成员。
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告诉记者,梳理分析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不难发现,一些涉案单位存在“一线”“二线”之分的心理,在机关内设机构和所属企事业单位间自行划分“两个标准”,上严下松甚至搞起企事业单位的“特殊论”。
较为自主的干部人事管理权是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特点,但有的单位把严肃的干部人事权当成了谋私的工具,违规招录人员、办理进京落户。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安排亲友长期“吃空饷”,还有的党员领导干部采取欺瞒手段为亲属及他人办理进京落户。某部门直属企业负责人,在退休前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安排其女儿在该企业工作,但其女儿并未实际到岗,长达3年时间“吃空饷”共计21万余元。
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中金融企业、科研院所、协会学会等单位因工作需要,参与外事活动较机关而言相对频繁,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出国期间擅自改变行程,有的违规办理国外长期居留证,甚至未经批准擅自出国出境。
此外,一些企事业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认为自己远离机关、总部,就放松要求、自降标准,行为逾矩失范。有的党员领导干部面对中央三令五申,仍然在个人事项申报中隐瞒重要情况,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
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警示教育大会召开后,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梳理通报典型案例,结合实际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健全完善制度规定,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推动警示教育活动往深里走、往实里做。
“企事业单位不是‘真空地带’,其廉政风险不容忽视,全面从严治党亦不可松懈。”中央网信办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通过把开展警示教育情况作为内部巡视内容,深化政治巡视,积极推进巡视全覆盖。9月中旬开始,中央网信办对所属的6家企事业单位开展巡视,通过采用“一托三”发现问题线索,其中立案审查4件,给予1人诫勉谈话,对有关单位领导班子调整重组,重塑其政治生态。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今年8月,我们召开了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警示教育大会召开后,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以此为契机,认真排查和防控廉政风险,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警钟长鸣、戒尺高悬。
据介绍,在中央和国家机关113个部门中,有107个部门下设直属企事业单位,数量多、摊子大,各单位在人事管理、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廉政风险较为突出,加之监管相对薄弱,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
“近年来,中央和国家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显着,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压力和效果尚未层层传导到位,一个突出表现就是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违纪违法案件相对多发。”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有关负责人说。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国家机关共处分司局级党员干部1196人,其中,所属企事业单位756人,约占63.21%。这些案件涉及领域广,包括金融企业、科研院所、新闻出版单位、协会学会、培训机构等,很多受处分人员是单位的一把手或班子成员。
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告诉记者,梳理分析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不难发现,一些涉案单位存在“一线”“二线”之分的心理,在机关内设机构和所属企事业单位间自行划分“两个标准”,上严下松甚至搞起企事业单位的“特殊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