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检察机关对马志宏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马志宏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银川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马志宏在担任泾源县县长、泾源县委书记、固原市副市长、固原市委常委、西吉县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高检网)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马志宏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银川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马志宏在担任泾源县县长、泾源县委书记、固原市副市长、固原市委常委、西吉县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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