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敏康:“禁蒙面法”是必须必要之举
这一百多天里,在暴乱组织者的精心指挥下,暴徒越来越专业化和恐怖化,社会安宁得不到保障,无辜人士受到伤害,警员受到袭击。如果警员不再提升武力,包括使用实弹,要震慑和制服暴徒是几乎不可能的。
香港已到极危险境地
十月一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这个本是全国同庆的日子,却成为近四个月以来香港最混乱的日子。人们看到十.一的香港,暴徒从下午开始到处纵火和打砸,专门袭击和伤害警员。有片段清楚显示:一名持长盾警员遇袭倒地后,暴徒继续疯狂袭击他,生命危在旦夕;另外一名警员为了营救同袍,第一时间赶上并擎枪警告,但一名暴徒仍冲向持枪警员,并以铁枝猛力击打其持枪手臂,警员被猛击后被迫开枪自卫,击中暴徒胸部,也成功阻吓了其他暴徒。
香港《警察通例》第29章第三条规定:警员如不能以较温和的武力达到目的时,便可使用枪械,保护任何人、包括自己免性命受威胁或身体严重损伤,或为平息骚动及暴乱。可见,这位警员所面对的是他人与自己生命受威胁、现场秩序极度混乱的场景,其开实弹枪是不得已,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反对派当然不会放过大肆炒作的机会,质疑警员向暴徒开枪会令局势恶化,令香港万劫不复云云。但当警员已擎枪示警,暴徒仍以铁枝猛力击打其持枪手臂,电光火石瞬间,要求警员先鸣枪或选择射击部位都是不切实际的。英国外相更是荒唐至极,认为警员使用实弹不符合比例。按其逻辑,暴徒用铁棍,警员也只能用铁棍,那么暴徒人多势众符合比例吗?其实,这些指责的目的十分明确,就是想通过抹黑警员而进一步支持暴徒。
首先,要检讨的就是警力调配问题。有一位作者这样描述:警员每次都要等到暴徒做好所有的路障,等到他们都已经全部就位,耀武扬威一番,双方对峙一轮后才再三举旗警告后进行驱散。然后是千篇一律的推进、布阵、后撤,甚至在暴民的谩骂声中上车离去。而每次亦只能拘捕少数的暴徒,这不但未能打击暴徒的实力,反过来每次冲突只会为暴乱组织者提供透过实战而进行演练的机会。容许他们一次次洞悉警方的战术,加强他们的信心,针对性地改良战术。可见,警员执法力量固然有限,但关键是要调度合理,要灵活机动,必要时应集中优势兵力进行围捕。
其次,针对暴徒使用燃烧弹等致命凶器,警员就应该使用适当武力进行震慑,光是用催泪弹和橡胶子弹无法达到驱散的目的。
出台戒严令配合执法
国庆日被反对派视为标志性的挑机日子,全靠警力部署和武力威慑得当,没有出现如组织者所预期的死人事件,他们制造所谓香港版“六四事件”的阴谋没有得逞。但是,在未来的日子里,不能排除暴徒制造极端事件的可能,特区政府必须审时度势,及时出台戒严令和禁蒙面法,给予警员有力支撑,才能将幕后黑手和暴徒绳之以法。诚如有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如果特区政府以为带着一批官员落区可以为这场战争降温,这只是政府又一次的错误决策,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以降将自居妄想以善意打动人心,必定会令暴乱再度升级,让一心揽炒的暴徒再次得逞。
(来源:大公报)
这一百多天里,在暴乱组织者的精心指挥下,暴徒越来越专业化和恐怖化,社会安宁得不到保障,无辜人士受到伤害,警员受到袭击。如果警员不再提升武力,包括使用实弹,要震慑和制服暴徒是几乎不可能的。
香港已到极危险境地
十月一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这个本是全国同庆的日子,却成为近四个月以来香港最混乱的日子。人们看到十.一的香港,暴徒从下午开始到处纵火和打砸,专门袭击和伤害警员。有片段清楚显示:一名持长盾警员遇袭倒地后,暴徒继续疯狂袭击他,生命危在旦夕;另外一名警员为了营救同袍,第一时间赶上并擎枪警告,但一名暴徒仍冲向持枪警员,并以铁枝猛力击打其持枪手臂,警员被猛击后被迫开枪自卫,击中暴徒胸部,也成功阻吓了其他暴徒。
香港《警察通例》第29章第三条规定:警员如不能以较温和的武力达到目的时,便可使用枪械,保护任何人、包括自己免性命受威胁或身体严重损伤,或为平息骚动及暴乱。可见,这位警员所面对的是他人与自己生命受威胁、现场秩序极度混乱的场景,其开实弹枪是不得已,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反对派当然不会放过大肆炒作的机会,质疑警员向暴徒开枪会令局势恶化,令香港万劫不复云云。但当警员已擎枪示警,暴徒仍以铁枝猛力击打其持枪手臂,电光火石瞬间,要求警员先鸣枪或选择射击部位都是不切实际的。英国外相更是荒唐至极,认为警员使用实弹不符合比例。按其逻辑,暴徒用铁棍,警员也只能用铁棍,那么暴徒人多势众符合比例吗?其实,这些指责的目的十分明确,就是想通过抹黑警员而进一步支持暴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