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敏康:“禁蒙面法”是必须必要之举

  中评社香港10月4日电/香港已经发生了持续一百多天的暴乱,目前还不会出现终止的迹象。理由有三:首先,美国还在继续搅局,积极酝酿出台“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妄图制裁香港政府和支持暴徒;其次,反对派不仅不与暴徒切割,有的反而成为暴徒帮凶;第三,11月24日区议会选举在即,“港独”分子也已经在跃跃欲试,而持续的暴力行为可以为他们竞选助威和打压竞争对手。

  这一百多天里,在暴乱组织者的精心指挥下,暴徒越来越专业化和恐怖化,社会安宁得不到保障,无辜人士受到伤害,警员受到袭击。如果警员不再提升武力,包括使用实弹,要震慑和制服暴徒是几乎不可能的。

  香港已到极危险境地

  十月一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这个本是全国同庆的日子,却成为近四个月以来香港最混乱的日子。人们看到十.一的香港,暴徒从下午开始到处纵火和打砸,专门袭击和伤害警员。有片段清楚显示:一名持长盾警员遇袭倒地后,暴徒继续疯狂袭击他,生命危在旦夕;另外一名警员为了营救同袍,第一时间赶上并擎枪警告,但一名暴徒仍冲向持枪警员,并以铁枝猛力击打其持枪手臂,警员被猛击后被迫开枪自卫,击中暴徒胸部,也成功阻吓了其他暴徒。

  香港《警察通例》第29章第三条规定:警员如不能以较温和的武力达到目的时,便可使用枪械,保护任何人、包括自己免性命受威胁或身体严重损伤,或为平息骚动及暴乱。可见,这位警员所面对的是他人与自己生命受威胁、现场秩序极度混乱的场景,其开实弹枪是不得已,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反对派当然不会放过大肆炒作的机会,质疑警员向暴徒开枪会令局势恶化,令香港万劫不复云云。但当警员已擎枪示警,暴徒仍以铁枝猛力击打其持枪手臂,电光火石瞬间,要求警员先鸣枪或选择射击部位都是不切实际的。英国外相更是荒唐至极,认为警员使用实弹不符合比例。按其逻辑,暴徒用铁棍,警员也只能用铁棍,那么暴徒人多势众符合比例吗?其实,这些指责的目的十分明确,就是想通过抹黑警员而进一步支持暴徒。   笔者也看到,香港的一些组织完全扮演了纵暴、护暴的角色,对警员横加指责。香港公共医疗医生协会居然颠倒黑白,将暴徒的打砸烧行为说成和平示威,将警员为了保护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被迫使用实弹说成是“行刑”。教协也发表声明,对中五生(其实是暴徒)被实弹击中表示极震惊,批评警方火上加油。其实,能够说出那些不负责任、罔顾事实的言论的人,他们只不过是想煽动年轻人做炮灰而已。暴乱已持续逾百天,前线警员流血流汗、十分疲惫,但也必须检讨执法策略和力度问题。

  首先,要检讨的就是警力调配问题。有一位作者这样描述:警员每次都要等到暴徒做好所有的路障,等到他们都已经全部就位,耀武扬威一番,双方对峙一轮后才再三举旗警告后进行驱散。然后是千篇一律的推进、布阵、后撤,甚至在暴民的谩骂声中上车离去。而每次亦只能拘捕少数的暴徒,这不但未能打击暴徒的实力,反过来每次冲突只会为暴乱组织者提供透过实战而进行演练的机会。容许他们一次次洞悉警方的战术,加强他们的信心,针对性地改良战术。可见,警员执法力量固然有限,但关键是要调度合理,要灵活机动,必要时应集中优势兵力进行围捕。

  其次,针对暴徒使用燃烧弹等致命凶器,警员就应该使用适当武力进行震慑,光是用催泪弹和橡胶子弹无法达到驱散的目的。

  出台戒严令配合执法

  国庆日被反对派视为标志性的挑机日子,全靠警力部署和武力威慑得当,没有出现如组织者所预期的死人事件,他们制造所谓香港版“六四事件”的阴谋没有得逞。但是,在未来的日子里,不能排除暴徒制造极端事件的可能,特区政府必须审时度势,及时出台戒严令和禁蒙面法,给予警员有力支撑,才能将幕后黑手和暴徒绳之以法。诚如有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如果特区政府以为带着一批官员落区可以为这场战争降温,这只是政府又一次的错误决策,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以降将自居妄想以善意打动人心,必定会令暴乱再度升级,让一心揽炒的暴徒再次得逞。   特区政府也只有把支持警员严正执法、“止暴制乱”真正落实到实处,才能在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展开文明对话,才对得起所有目前仍然不离不弃支持政府的广大市民,才对得起每时每刻都置身于伤亡和被抹黑的精神压力下拚死守护香港法治的香港警队。

  (来源:大公报)   中评社香港10月4日电/香港已经发生了持续一百多天的暴乱,目前还不会出现终止的迹象。理由有三:首先,美国还在继续搅局,积极酝酿出台“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妄图制裁香港政府和支持暴徒;其次,反对派不仅不与暴徒切割,有的反而成为暴徒帮凶;第三,11月24日区议会选举在即,“港独”分子也已经在跃跃欲试,而持续的暴力行为可以为他们竞选助威和打压竞争对手。

  这一百多天里,在暴乱组织者的精心指挥下,暴徒越来越专业化和恐怖化,社会安宁得不到保障,无辜人士受到伤害,警员受到袭击。如果警员不再提升武力,包括使用实弹,要震慑和制服暴徒是几乎不可能的。

  香港已到极危险境地

  十月一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这个本是全国同庆的日子,却成为近四个月以来香港最混乱的日子。人们看到十.一的香港,暴徒从下午开始到处纵火和打砸,专门袭击和伤害警员。有片段清楚显示:一名持长盾警员遇袭倒地后,暴徒继续疯狂袭击他,生命危在旦夕;另外一名警员为了营救同袍,第一时间赶上并擎枪警告,但一名暴徒仍冲向持枪警员,并以铁枝猛力击打其持枪手臂,警员被猛击后被迫开枪自卫,击中暴徒胸部,也成功阻吓了其他暴徒。

  香港《警察通例》第29章第三条规定:警员如不能以较温和的武力达到目的时,便可使用枪械,保护任何人、包括自己免性命受威胁或身体严重损伤,或为平息骚动及暴乱。可见,这位警员所面对的是他人与自己生命受威胁、现场秩序极度混乱的场景,其开实弹枪是不得已,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反对派当然不会放过大肆炒作的机会,质疑警员向暴徒开枪会令局势恶化,令香港万劫不复云云。但当警员已擎枪示警,暴徒仍以铁枝猛力击打其持枪手臂,电光火石瞬间,要求警员先鸣枪或选择射击部位都是不切实际的。英国外相更是荒唐至极,认为警员使用实弹不符合比例。按其逻辑,暴徒用铁棍,警员也只能用铁棍,那么暴徒人多势众符合比例吗?其实,这些指责的目的十分明确,就是想通过抹黑警员而进一步支持暴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