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网路报:智慧抉择 不信司法公义唤不回

蔡英文

蔡英文

  中评社香港10月1日电/陈水扁日前获准参加民进党党庆大会,对此坊间有评论指出台湾司法已死。犹记不久前中监曾对陈水扁参加募款餐会,订下“四不原则”—不上台、不演讲、不讲政治、不接受媒体采访。陈水扁日前应邀出席“908台湾国”餐会,已然违反不上台的原则而上台致词,如今在民进党庆庆大会上致词,明显将中监所订参加公开活动的“四不原则”弃之如敝屣!

  大华网路报今天专栏文章说,当初负责让陈水扁保外就医的中监,核准陈水扁出席民进党党庆的理由,是经审核相关资料,认为出席活动有助于陈水扁的病情恢复。陈水扁三天两头以自媒体评论时政,看不出来有何病情?若按照一般受刑人的标准,理应回监服刑,也应让停止审判的案件重新恢复审理。然而就因为他具有前“总统”的身分,使得台湾的司法面临被凌迟的处境。

  陈水扁及其支持者经常以“政治迫害”来形容他所涉及的贪渎案件,只是若大家不健忘的话,2006年当涉及洗钱弊案爆发时,陈水扁是当着全台湾人民的面,承认自己做了法律不允许的事。在没有任何胁迫之下,公然承认自己所犯的罪行,试问有何“政治迫害”可言?若是陈水扁愿意像当时一样认错道歉,也会让继任“总统”发布特赦有些许正当性。

  不知是出于何种的政治判断,陈水扁打算持续以受“政治迫害”之名,来维持其政治影响力。看到陈水扁又是发表勇哥物语,又是上自媒体来评论时政,怎会让人相信他现处于保外就医状态?中监连参加党庆活动有助于病情的这种理由都说得出来,还有什么理由不能用?只是王子犯法不是该与庶民同罪吗?为何陈水扁能享有特殊礼遇?

  同样地,当“国安”维勤人员走私香烟案爆发后,“总统府”发言人在两次记者会上信誓旦旦声称,未发现府内政务、机要人员有走私香烟的情况。不料“总统府”发言人室谘议被发现在外访专机上违法购买37条香烟,远远超过一个人有免税携带入境的1条,或付税另多带4条的数量。对此,蔡英文表示,因为是在机上刷卡购买与机边交易不同,只能是涉及行政处罚的“超买”。

  其实早在走私香烟案爆发时,“总统府”就将之定位为“超买”,后来因为数量实在多到惊人,致引发舆论一阵哗然,“总统府”才改口不再提“超买”。如今“超买”一词再现,显然又在为自己人的违法行为擦脂抹粉,想藉此避开司法侦查。偏偏日前有货轮大副超带20条香烟,遭宜兰地院依“烟酒管理法”输入私烟罪判4个月徒刑。“总统府”谘议带得更多,却仅罚钱了事,司法公义何在?   台湾关于司法审判有句俗语说:“有钱判生、无钱判死”,如今似已变成“有地位判生、无地位判死”,不知该名大副是否要申请再审或非常上诉来证明自己只是“超买”而没“走私”。烟酒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明文规定“输入私烟、私酒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新台币二十万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金”,只是这法律条文遇到民进党执政就转弯!

  另一遇到民进党执政就转弯且受瞩目的案件,就是号称英派大将的民进党“立委”陈明文在高铁遗失的300万台币案。不仅每次以提领50万的方式分次提领300万未受到洗钱防制单位的关注,且“法务部”政务次长还在第一时间跳出来说明此种提领方式未涉及洗钱。试问一般民众若如此提领,不会受到洗钱防制单位关注吗?如果这不是司法遇到民进党执政就转弯,什么才是?

  “司法院”公务惩戒委员会(公惩会)委员长石木钦日前因涉嫌在“最高法院”庭长、台湾高等法院院长任内,接受不当饮宴等违反法官伦理规范而请辞。不料石木钦在辞职声明中竟称自己:“因个人审判作为,不能见容于当道,竟成斗争下的牺牲品”。石木钦得以出任公惩会委员长,系因与民进党关系良好之故,又怎会成为斗争下的牺牲品?

  民进党执政之初,将司法改革当成重要施政目标来推动,不料执政近三年半以来,不仅未看到任何实质司法改革成果,反而受到愈来愈多的政治干扰,距司法公义愈来愈远。然而不信公义唤不回,相信明年选举选民会做出最智慧的选择,让民主政治受到司法公义更多的保障。

蔡英文

蔡英文

  中评社香港10月1日电/陈水扁日前获准参加民进党党庆大会,对此坊间有评论指出台湾司法已死。犹记不久前中监曾对陈水扁参加募款餐会,订下“四不原则”—不上台、不演讲、不讲政治、不接受媒体采访。陈水扁日前应邀出席“908台湾国”餐会,已然违反不上台的原则而上台致词,如今在民进党庆庆大会上致词,明显将中监所订参加公开活动的“四不原则”弃之如敝屣!

  大华网路报今天专栏文章说,当初负责让陈水扁保外就医的中监,核准陈水扁出席民进党党庆的理由,是经审核相关资料,认为出席活动有助于陈水扁的病情恢复。陈水扁三天两头以自媒体评论时政,看不出来有何病情?若按照一般受刑人的标准,理应回监服刑,也应让停止审判的案件重新恢复审理。然而就因为他具有前“总统”的身分,使得台湾的司法面临被凌迟的处境。

  陈水扁及其支持者经常以“政治迫害”来形容他所涉及的贪渎案件,只是若大家不健忘的话,2006年当涉及洗钱弊案爆发时,陈水扁是当着全台湾人民的面,承认自己做了法律不允许的事。在没有任何胁迫之下,公然承认自己所犯的罪行,试问有何“政治迫害”可言?若是陈水扁愿意像当时一样认错道歉,也会让继任“总统”发布特赦有些许正当性。

  不知是出于何种的政治判断,陈水扁打算持续以受“政治迫害”之名,来维持其政治影响力。看到陈水扁又是发表勇哥物语,又是上自媒体来评论时政,怎会让人相信他现处于保外就医状态?中监连参加党庆活动有助于病情的这种理由都说得出来,还有什么理由不能用?只是王子犯法不是该与庶民同罪吗?为何陈水扁能享有特殊礼遇?

  同样地,当“国安”维勤人员走私香烟案爆发后,“总统府”发言人在两次记者会上信誓旦旦声称,未发现府内政务、机要人员有走私香烟的情况。不料“总统府”发言人室谘议被发现在外访专机上违法购买37条香烟,远远超过一个人有免税携带入境的1条,或付税另多带4条的数量。对此,蔡英文表示,因为是在机上刷卡购买与机边交易不同,只能是涉及行政处罚的“超买”。

  其实早在走私香烟案爆发时,“总统府”就将之定位为“超买”,后来因为数量实在多到惊人,致引发舆论一阵哗然,“总统府”才改口不再提“超买”。如今“超买”一词再现,显然又在为自己人的违法行为擦脂抹粉,想藉此避开司法侦查。偏偏日前有货轮大副超带20条香烟,遭宜兰地院依“烟酒管理法”输入私烟罪判4个月徒刑。“总统府”谘议带得更多,却仅罚钱了事,司法公义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