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产会认定中广是国民党附随组织 追征77亿
中央社报道,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主委林峯正、副主委施锦芳、委员孙斌下午举行“认定中广公司为国民党附随组织暨不当取得财产命移转国有及追征价额”说明记者会。
党产会认为,中广公司的人事、财务及业务经营长期受国民党实质控制,直到2006年国民党透过原党营事业华夏公司将中广公司股权以非相当对价售予好听股份有限公司、悦悦股份有限公司、播音员股份有限公司、广播人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中广始脱离国民党控制,党产会依据“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规定,认定中广为国民党附随组织。
党产会指出,中广不当取得的财产中,目前尚在中广名下不当取得的土地10万9627平方公尺及地上建物699平方公尺,应移转国有;已移转给第三人或经政府征收而无法返还给国家者,例如位于台北市仁爱路3段的原台湾放送协会总部(今帝宝基地),已于1999年售予党营事业中投公司,这类已处分的不当取得财产,党产会依党产条例追征77亿3138万9185元。
另外,林峯正指出,中广公司所使用的电波频率,依广播电视法是由通讯传播委员会核配管理,因此不纳入党产会处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