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眼女覆核警手令获受理
法官林云浩昨颁判词指出,在案中化名“K”的申请人所提出的覆核范围实际上很“狭窄”,并非关于警方应否向裁判官申请有关手令,亦非质疑该裁判官应不应该签发手令,而是只限于警方拒向K交出手令资料。
判词整理出K主要的理据,在于牵涉其个人私隐,警方的做法却令她无从向法庭申请撤销有关手令,剥夺基本法保障的提出诉讼、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等权利。另一方面,警方则坚持不提供手令资料是基于“公共利益保密原则”,因可能影响调查罪案。法官认为双方的争议点牵涉公众利益,以及有合理可争辩之处,因此决定批出覆核许可,将会尽快排期正审。
另外,K一方本来同时向法庭申请临时命令,要求法庭禁制警方使用手令所取得的资料。不过法官认为,警方既已表示会把K的医疗报告封存,法庭不需就此颁命令。K另曾要求法庭颁临时命令,指示警方交出有关手令,K的律师在前日聆讯时已表明不再有此要求。
来源:大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