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伟建:制止碰撞“一国两制”底线暴乱行为

澳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骆伟建

  中评社香港8月26日电/在维护“一国两制”实施,制止破坏“一国两制”的动乱时,重温“一国两制”伟大构想者邓小平先生的论述具有现实的意义。

  一、实施“一国两制”必须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发展和保持特别行政区的稳定繁荣

  香港实行的是特别行政区的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核心是“一国两制”。特别行政区制度是“一国两制”的制度化体现。打着所谓的“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幌子的动乱,污辱国旗国徽,冲击中央驻港机构,试图谋求香港独立,本质上就是破坏国家的统一,颠覆中央政府的管治,必须加以制止。因为动乱挑战了“一国两制”国策的宗旨,即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发展和保持特别行政区的稳定繁荣。正如邓小平先生提出“一国两制”构想时明确指出,一国两制是为了解决国家统一问题。而国家之所以要统一,完全是由中华民族和国家的根本利益决定的。第一,国家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愿望。“从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的统一是包括台湾人民在内的中华民族的共同愿望,不是哪一个党派,而是整个民族的愿望。”[1]第二,国家统一是历史的必然。“实现国家的统一是民族的愿望,一百年不统一,一千年也要统一的。”[2]“凡是中华民族的子孙,都是希望中国能够统一,分裂状态是违背民族意志的。”[3]从民族和国家利益的角度看,国家统一不是一党一派的利益,而是中华民族和国家的根本利益,而分裂国家和主权就是出卖了国家的根本利益,是民族和国家的罪人。所以,国家统一乃是民族和国家大义之所求,民族和国家利益之所需。第三,阻碍和破坏国家统一,终将被历史抛弃。任何政党,任何政府放弃国家统一的目标,都不能向中华民族交待,中华民族没有理由对任何政党、任何政府信任,任何政党和政府都要下台。“不维护国家统一,任何中国政府都应该下野,自动退出政治舞台,没有其他选择。”[4]第四,国家统一是中华民族必须完成的历史任务。从历史的发展角度看,中华民族顺应历史发展的趋势,最终一定会实现国家统一。“我们要共同奋斗,实现祖国统一和民族振兴”[5]的历史任务。第五,国家统一有利于港澳稳定发展。邓小平先生指出,“一国两制”“完全是从实际出发的,是充分照顾到香港的历史和现实情况的。”[6]“根据香港和台湾的历史和实际情况,不保证香港和台湾继续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就不能保持他们的繁荣和稳定,也不能和平解决祖国统一问题。”[7]邓小平先生指出,“问题的核心就是祖国的统一。”[8]国家统一,就必须坚持主权统一。国家在主权问题上没有回旋的余地。“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9]意味着中国在恢复对港澳行使主权问题上不容质疑,不容挑战。英国和葡国必须交回港澳。港澳必须回归祖国,接受中央管辖。

  因此,可以得出二点结论:

  1.实行“一国两制”的方针政策,对国家有利,对特区有利,对人民有利

  邓小平先生在《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一文中指出,我们有一个共同的大前提,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爱祖国、爱香港。大家共同努力,这个目标肯定可以实现。(第17页)。澳门的“一国两制”实践取得的成就充分的证明了这个道理。澳门特区政府和居民,一方面坚决维护国家的统一,维护国家的主权,维护国家的安全,积极的配合和融入国家的发展。另一方面在中央的支持和配合下,用好高度自治权,发挥好自己的优势,坚持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形成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局面,利国利民,举世瞩目。相反,损害了“一国两制”,就是损害了国家利益,特区利益,人民的利益。

  2.实现“一国两制”的宗旨,是中央政府,特区政府和全体中国人民的宪制责任

  维护国家的利益,特区的利益,人民的利益,就要制止损害“一国两制”的行为。在香港发生的“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口号下的动乱,直接挑战和危害了“一国两制”的核心,触碰了底线。所以,制止动乱,国家有责,特区有责,人人有责。   二、对于损害和危害“一国两制”的动乱必须坚决制止

  1.对“一国两制”实施中出现的动乱必须制止

  邓小平先生在《我们对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一文中指出,“某些动乱的因素,暴乱的因素,不安定的因素是会有的。”[10]并且预计有大、中、小三种情况(严重波动、大的波动、小的波动)。总有一种力量试图损害香港的利益,损害国家的利益。并指出损害“一国两制”的势力主要来自内外勾结。造成波动的原因,不会来自中央,中央是坚定不移地实施“一国两制”,维护国家和特区的利益,但是不能排除来自香港内部和香港以外的外部势力的干扰和破坏。邓小平先生在《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一文中指出,“某些动乱的因素,暴乱的因素,不安定的因素是会有的,老实说这样的因素不会来自北京,却不能排除存在香港内部,也不能排除来自某种国际力量。”[11]动乱主要是人为因素造成的。邓小平先生指出,“一些混乱是人为的。这当中不光有外国人,也有中国人。......制造混乱是很容易的。”[12]今天香港发生的动乱就是内外势力勾结制造的。中央对于损害“一国两制”的动乱必将坚决处置。内外势力勾结制造动乱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但是,只要我们坚定地有效地的采取措施完全可以制止动乱,让发起动乱势力的图谋永不可能实现。邓小平先生在《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讲话》一文中指出,“中央的政策是不损害香港的利益,也希望香港不会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香港利益的事情。”[13]“特别行政区是不是也会发生危害国家根本利益的事情呢?难道就不会出现吗?那个时候北京过问不过问?难道香港就不会出现损害香港根本利益的事?能够设想香港就没有干预,没有破坏力量吗?我看没有这种自我安慰的根据。”[14]邓小平先生明确指出,“如果发生严重的波动,中国政府也会勇敢的面对灾难作出决策。”[15]清楚地表明,中央有承担,有信心,有能力解决动乱。发起动乱的势力不要低估中央政府维护“一国两制”的决心和能力。

  2.中央、特区和居民要共同配合制止动乱

  “一国两制”事关中华民族复兴的伟业,事关香港的命运,事关香港居民的利益。因此,对危害“一国两制”的行为,国家、特区和居民有共同责任止暴制乱。邓小平先生指出,“乱就要干预,不止中央政府要干预,香港人也要干预,总会有人捣乱的,但绝不要使他们成气候。”[16]“干预首先是香港行政机构要干预,并不一定要大陆的军队出动,只有发生动乱,大动乱,驻军才会出动。但是总得干预嘛。”[17]所以,特区政府必须依法惩处暴乱活动,特区居民应该支持特区政府依法止暴制乱的行动。中国政府不仅坚定地支持特区政府和爱国爱港居民的止暴制乱的行动,而当一旦出现暴乱不可控制,必将会依法采取果断措施止暴制乱。

  3.香港居民的团结是防止和解决动乱的一个重要的条件

  邓小平先生指出,“只要香港同胞团结起来,选择好的政治人物来管理香港就不怕乱,就可以防止乱,即使发生乱,也不会大,也容易解决。”[18]所以,爱国爱港的力量团结起来,就能够解决动乱。今天参加止暴制乱,就是为明天的社会稳定,为子孙后代造福。爱国爱港力量已经行动起来,进行了多场守护香港,支持特区政府依法处置动乱的集会,显示了维护香港社会稳定的力量,继续努力一定能够取得最终的胜利。

  4.止暴制乱的目的就是由乱变治

  邓小平先生指出,“如果发生动乱,中央政府就要加以干预,有乱变治。”[19]“如果中央有什么权力都放弃了,就可能会出现一些混乱,损害香港的利益。所以保持中央的某些权力对香港有利无害。”[20]说明中央干预不是破坏“一国两制”,而是因为有人破坏“一国两制”,让“一国两制”变形走样,通过干预,拨乱反正,让“一国两制”重上正轨。所以,污蔑中央干预是损害“一国两制”纯属无稽之谈。恰恰相反,中央干预是“一国两制”的应有之意,也是宪法和基本法赋予中央的一项权力。中央行使这一项权力,也是履行宪法和基本法的宪制责任。是对国家负责,对特区负责,对人民负责的体现。社会动乱既不利于发展经济,也不利于改善民生。澳门回归前的治安动乱,直接影响了澳门的经济发展,扰乱了澳门居民的安居乐业,引起了人心的恐慌。当解决了治安动荡,稳定了人心,社会才能集中精力谋发展,才能达到改善民生的目的。

  因此,希望继续实施一国两制,希望香港稳定发展繁荣,希望香港居民安居乐业,大家必须携手起来,旗帜鲜明的反对和制止动乱。不辜负邓小平先生“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期盼,不辜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的使命。

  (作者为澳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骆伟建)   [1]《邓小平任一国两制》,香港,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2004年6月,第56页。

  [2]同上注,第12页。

  [3]同上注,第44页。

  [4]同上注,第2页。

  [5]同上注,第77页。

  [6]同上注,第13页。

  [7]同上注,第15页。

  [8]同上注,第5页。

  [9]同上注,第1页。

  [10]《我们对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第3页。

  [11]《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第20页。

  [12]《我们对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第3页。

  [13]《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讲话》,第58页。

  [14]《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讲话》,第57页。

  [15]《我们对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第3页。

  [16]《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第20页。

  [17]《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讲话》,第58页。

  [18]《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第20页。

  [19]《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第19页。

  [20]《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讲话》,第58页。

澳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骆伟建

  中评社香港8月26日电/在维护“一国两制”实施,制止破坏“一国两制”的动乱时,重温“一国两制”伟大构想者邓小平先生的论述具有现实的意义。

  一、实施“一国两制”必须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发展和保持特别行政区的稳定繁荣

  香港实行的是特别行政区的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核心是“一国两制”。特别行政区制度是“一国两制”的制度化体现。打着所谓的“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幌子的动乱,污辱国旗国徽,冲击中央驻港机构,试图谋求香港独立,本质上就是破坏国家的统一,颠覆中央政府的管治,必须加以制止。因为动乱挑战了“一国两制”国策的宗旨,即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发展和保持特别行政区的稳定繁荣。正如邓小平先生提出“一国两制”构想时明确指出,一国两制是为了解决国家统一问题。而国家之所以要统一,完全是由中华民族和国家的根本利益决定的。第一,国家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愿望。“从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的统一是包括台湾人民在内的中华民族的共同愿望,不是哪一个党派,而是整个民族的愿望。”[1]第二,国家统一是历史的必然。“实现国家的统一是民族的愿望,一百年不统一,一千年也要统一的。”[2]“凡是中华民族的子孙,都是希望中国能够统一,分裂状态是违背民族意志的。”[3]从民族和国家利益的角度看,国家统一不是一党一派的利益,而是中华民族和国家的根本利益,而分裂国家和主权就是出卖了国家的根本利益,是民族和国家的罪人。所以,国家统一乃是民族和国家大义之所求,民族和国家利益之所需。第三,阻碍和破坏国家统一,终将被历史抛弃。任何政党,任何政府放弃国家统一的目标,都不能向中华民族交待,中华民族没有理由对任何政党、任何政府信任,任何政党和政府都要下台。“不维护国家统一,任何中国政府都应该下野,自动退出政治舞台,没有其他选择。”[4]第四,国家统一是中华民族必须完成的历史任务。从历史的发展角度看,中华民族顺应历史发展的趋势,最终一定会实现国家统一。“我们要共同奋斗,实现祖国统一和民族振兴”[5]的历史任务。第五,国家统一有利于港澳稳定发展。邓小平先生指出,“一国两制”“完全是从实际出发的,是充分照顾到香港的历史和现实情况的。”[6]“根据香港和台湾的历史和实际情况,不保证香港和台湾继续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就不能保持他们的繁荣和稳定,也不能和平解决祖国统一问题。”[7]邓小平先生指出,“问题的核心就是祖国的统一。”[8]国家统一,就必须坚持主权统一。国家在主权问题上没有回旋的余地。“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9]意味着中国在恢复对港澳行使主权问题上不容质疑,不容挑战。英国和葡国必须交回港澳。港澳必须回归祖国,接受中央管辖。

  因此,可以得出二点结论:

  1.实行“一国两制”的方针政策,对国家有利,对特区有利,对人民有利

  邓小平先生在《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一文中指出,我们有一个共同的大前提,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爱祖国、爱香港。大家共同努力,这个目标肯定可以实现。(第17页)。澳门的“一国两制”实践取得的成就充分的证明了这个道理。澳门特区政府和居民,一方面坚决维护国家的统一,维护国家的主权,维护国家的安全,积极的配合和融入国家的发展。另一方面在中央的支持和配合下,用好高度自治权,发挥好自己的优势,坚持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形成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局面,利国利民,举世瞩目。相反,损害了“一国两制”,就是损害了国家利益,特区利益,人民的利益。

  2.实现“一国两制”的宗旨,是中央政府,特区政府和全体中国人民的宪制责任

  维护国家的利益,特区的利益,人民的利益,就要制止损害“一国两制”的行为。在香港发生的“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口号下的动乱,直接挑战和危害了“一国两制”的核心,触碰了底线。所以,制止动乱,国家有责,特区有责,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