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准否游行须考虑国家安全
中评社香港8月21日电/据文汇报报道,香港近期一再有团体在申请游行集会时,即使被警方发出反对通知书,依然霸王“上街”,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安宁。警方昨日举行记者会强调,在评估大型公众活动时,必须考虑四个法定目的,包括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及保护他人权利和自由。倘警方就某些示威或集会游行施加额外条件后,仍然未能确保四大目的,就会考虑禁止公众集会,或反对公众游行申请,并呼吁市民不要参与网上发起的非法集会,如再次瘫痪机场及元朗集会等行动。
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谢振中昨日在记者会上表示,警方理解过去市民对游行和集会能否获得不反对通知书,及大型公众活动的申请机制皆有疑虑。过去两个月,警队收到超过9,000封来自市民及社区团体的信件,就警方应不应该发出不反对通知书,给予了不少意见。
涉逃例公众活动获准率逾84%
支援科总警司丘绍箕指出,由2008年1月至今年5月,警方就不同的公众活动,已经发出不反对通知书的百分比超过99%,在今年6月及7月发出不反对通知书的百分比为95%,而同时有关《逃犯条例》的公众活动获准超过84%。
他续说,当警方收到通知后,会就每一宗通知即时联络主办单位作出商讨及沟通,同时就不同性质的活动考虑其他因素,比如活动目的、人数、地点及路线等,而每一宗通知都会作出独立及全面的风险评估。在评估时,必须考虑四个法定目的,分别是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及保护他人权利和自由。
就使用酌情权方面,他表示警方一定会考虑两个主要因素,分别是“必要性”及“相称性”,在审视两者后才能确保和平集会及游行的基本权利受到保障。
对于近日有人在网上鼓吹非法集会,谢振中表示注意到有人再次计划发起瘫痪机场,及以一项组成“人链”占用马路的行动。
指“人链”占路 严重扰民
他说,这些行为以公共交通作为示威者的工具,亦利用“人链”阻塞交通及阻碍市民的自由,将对市民造成严重滋扰。
警方再次呼吁大家要保持理性,不要参与这些非法的活动,因为这类活动是变相的“不合作运动”,严重影响市民正常生活和社会运作。
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江永祥指,警方暂未有收到有关集会主办方的联络,呼吁主办方如有意举办集会应尽快联络警方,若警方认为情况合适会尽力协助及安排。
来源:文汇报
中评社香港8月21日电/据文汇报报道,香港近期一再有团体在申请游行集会时,即使被警方发出反对通知书,依然霸王“上街”,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安宁。警方昨日举行记者会强调,在评估大型公众活动时,必须考虑四个法定目的,包括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及保护他人权利和自由。倘警方就某些示威或集会游行施加额外条件后,仍然未能确保四大目的,就会考虑禁止公众集会,或反对公众游行申请,并呼吁市民不要参与网上发起的非法集会,如再次瘫痪机场及元朗集会等行动。
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谢振中昨日在记者会上表示,警方理解过去市民对游行和集会能否获得不反对通知书,及大型公众活动的申请机制皆有疑虑。过去两个月,警队收到超过9,000封来自市民及社区团体的信件,就警方应不应该发出不反对通知书,给予了不少意见。
涉逃例公众活动获准率逾84%
支援科总警司丘绍箕指出,由2008年1月至今年5月,警方就不同的公众活动,已经发出不反对通知书的百分比超过99%,在今年6月及7月发出不反对通知书的百分比为95%,而同时有关《逃犯条例》的公众活动获准超过84%。
他续说,当警方收到通知后,会就每一宗通知即时联络主办单位作出商讨及沟通,同时就不同性质的活动考虑其他因素,比如活动目的、人数、地点及路线等,而每一宗通知都会作出独立及全面的风险评估。在评估时,必须考虑四个法定目的,分别是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及保护他人权利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