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网路报:颜色对了 有关系也没关系
事实上,“监院”调查报告清楚指明,“外交部”任用赵怡翔的做法“根本无法律依据”,不但挪移聘用人员员缺供特任馆长运用,又将赵于任机要期间铨审的官等职等,作为其担任聘用人员月酬之计算基础,违反公务人员俸给法施行细则规定,严重破坏进用机制;尽管“外交部长”吴钊燮力挺到底,却无解于赵怡翔一等谘议“不适格”的先决条件。
本案虽另有蔡系11位“监委”主张“调查报告有破坏权力分立原则之虞”,提出不同意见书,但此一破格进用人事任命,不仅违反既有相关法规,也冲击外交人员晋升伦理,“监委”的调查引经据典、依法论理,对“外交部”进行纠正,实乃合法、合理、合情之举,所谓“破坏权力分立原则”的说法,难免被质疑有“只看颜色、不问是非”之嫌。
这项纠正案所引发的争议,也凸显了民进党执政后,“监察院”屡遭诟病的反常现象。譬如,有“监委”就公开扬言其“办蓝不办绿”的偏颇立场,即使受到围剿仍面不改色;也有“监委”为民进党前“立委”因贿选案判刑入狱展开调查,却遭致高院重炮回击“越权办案”,法界更讥讽“监院”成为第四审”,痛斥“吃相难看”。因此,11位“监委”对此次纠正“外交部”一案,提出不同意见书“指指点点”,实在很难让人相信纯系就事论事。尤其是,“监察院”本即职司风宪,严肃官箴天经地义,赵怡翔当初奉派驻美代表处政治组长,也确实破坏了依法行政的精神,三位“监委”调查提出纠正案,实系职责所在,何来“破坏权力分立原则之虞”?
这些违背常理的反应,真可谓是赤裸裸践踏“国家宪政制度”,显示民进党政府根本视法令为无物,反正只要是自己人,颜色对了,什么都可以,有关系也没关系。到底谁才是“破坏权力分立原则”,还不够清楚吗?
民进党执政3年多,大家看到的尽是官员的鸭霸与硬拗,千错万错都是别人的错,从上到下有样学样;蔡英文上台时一再强调的“谦卑、谦卑、再谦卑”,早已成为人民眼中的一则笑话。“外交部”纠正案通过后,绿营不分黑白是非的“集体謢航”,只不过是添加又一桩当政者的权力专断傲慢与不受“宪法”节制的新事例而已!
事实上,“监院”调查报告清楚指明,“外交部”任用赵怡翔的做法“根本无法律依据”,不但挪移聘用人员员缺供特任馆长运用,又将赵于任机要期间铨审的官等职等,作为其担任聘用人员月酬之计算基础,违反公务人员俸给法施行细则规定,严重破坏进用机制;尽管“外交部长”吴钊燮力挺到底,却无解于赵怡翔一等谘议“不适格”的先决条件。
本案虽另有蔡系11位“监委”主张“调查报告有破坏权力分立原则之虞”,提出不同意见书,但此一破格进用人事任命,不仅违反既有相关法规,也冲击外交人员晋升伦理,“监委”的调查引经据典、依法论理,对“外交部”进行纠正,实乃合法、合理、合情之举,所谓“破坏权力分立原则”的说法,难免被质疑有“只看颜色、不问是非”之嫌。
这项纠正案所引发的争议,也凸显了民进党执政后,“监察院”屡遭诟病的反常现象。譬如,有“监委”就公开扬言其“办蓝不办绿”的偏颇立场,即使受到围剿仍面不改色;也有“监委”为民进党前“立委”因贿选案判刑入狱展开调查,却遭致高院重炮回击“越权办案”,法界更讥讽“监院”成为第四审”,痛斥“吃相难看”。因此,11位“监委”对此次纠正“外交部”一案,提出不同意见书“指指点点”,实在很难让人相信纯系就事论事。尤其是,“监察院”本即职司风宪,严肃官箴天经地义,赵怡翔当初奉派驻美代表处政治组长,也确实破坏了依法行政的精神,三位“监委”调查提出纠正案,实系职责所在,何来“破坏权力分立原则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