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有助南海问题解决

  中评社北京4月20日电(评论员 胡志勇)2012年,中国领导人首次提出“海洋强国”,在国家战略层面对海洋与国家发展间的关系做出了总体规划。中国“海洋强国”战略是海洋意识普遍觉醒和承继传统海洋认知的结果,在观念上以和平与合作为导向,以发展为目标,以开放为准则。随着中国海上安全力量现代化建设的持续发展,中国积极加强海上力量建设,并取得了一定进展。尤其是中国海军积极参加海上维和行动,并得到国际社会的好评,提高了中国海上维和的能力,也推动了中国海上力量的长足发展。

  以“走出去”为标志的“一带一路”倡议应运而生。“一带一路”倡议以开放合作、互利共赢为目标,积极打造“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为全球海洋治理提供中国的智慧与动力;“一带一路”不仅有助于推动沿线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而且有助于促进中国中西部地区的对外开放与经济发展,形成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统筹国内市场与国外市场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一带一路”已成为中国新一届政府深化改革战略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新一届领导人统揽政治、外交、经济、社会发展全域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一带一路”构成了新时期中国与中亚、东南亚、南亚以及阿拉伯地区国家之间的新的地缘政治关系,是构筑新一轮改革开放的“一体两翼”。其中,“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是目前世界上商业航运最繁忙、经济价值最高、战略地位最重要、风险性最高的海上通道,也是与中国国家利益最密切相关的海上战略通道。建设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航线对于中国保障海上贸易安全以及能源资源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也是实现“一带一路”可持续性互联互通、加快海洋强国建设进程的重要保障。

  确保海上通道安全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关键性议程,也是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内容。当前中国海上通道面临海洋地理不利的劣势、大国博弈产生的压力以及新航道开通带来的机遇。中国应以建设海洋强国和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合作倡议为契机,宣导和谐海洋,从强化能力建设、加强实际存在、深化合作、开辟新航线四个方面着手维护海上通道安全。   面对日趋复杂的南海局势,新一届中国领导人提出的加强南海合作的新思维和新举措:

  第一、中国应针对不同国家、不同地区采取不同的具体性对策,有的放矢,作好各种应对之策;积极主动地发展与南海有关国家的双边关系,处理好与有关国家的双边关系,坚持维护南海的航行和飞越自由,坚持通过合作实现互利共赢;中国愿同东盟国家加强海上合作,使用好中国政府设立的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发展好海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积极采取多边合作方式,以实现互利共赢,从而维护好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向世界释放了加强南海合作的善意信号。显示了中国在南海问题上,采取更加积极主动、有利于多边互利共赢的举措,表明了中国维护南海地区稳定的决心。中国积极采取经济合作的方式说明南海地区国家发展本国经济,扩大双边以及多边的友好合作。

  第二、中国要着眼于未来国家发展大局,改变解决南海问题的思路,构建中国与南海声索国之间的南海对话与磋商机制,坚持通过谈判协商和平解决争议,坚持通过规则机制管控好分歧,使南海局势处于可控状态。如中、越之间成立的海上共同开发磋商工作组被认为是中越关系的重大突破,有利于两国海洋争议的早日解决。

  第三、积极发展民间外交,促进民间交流,化解各国对南海争议的误解。中国积极发展与南海周边国家和地区在旅游、渔业等低敏感经济活动领域的合作,推进南海开发建设。同时,中国应不断强化国民海洋意识,应不断提升维护海洋权益的能力建设,积极为民间力量提供海洋维权新思路。

  第四、加快建立健全海洋领域的国内法,为中国维护海洋权益提供法律支援。因此,与南海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承诺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以和平方式解决领土和管辖权争议,必须在《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与原则下,协商解决相关争议问题。中国和东盟国家承诺全面有效完整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加快“南海行为准则”磋商。域外国家不采取导致地区局势紧张的行动。各国承诺依据国际法行使和维护在南海享有的航行和飞越自由。

  第五、中国应通过加强海上力量建设、提高海军能力建设和“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作好捍卫中国海洋权益的斗争准备。中国坚决反对南海问题全面国际化,中国也坚决反对域外大国插手、干预南海的行为,因为这本身并不利于南海问题的和平解决。

  因此,中国应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坚决维护和保卫中国的国家利益。在大力推进中国海军力量建设的同时,从战略角度妥善管控中美关系中的南海议题,努力推进中美海上务实合作。实现中、美两国在亚太地区的良性战略互动。共同管控危机,建立健全地区危机处理机制。而且,中国应积极处理好与周边国家的南海争议,充分利用好经济手段,并发挥好舆论作用,及时化解和处置周边国家对中国的矛盾,将风险和损失降至最小。   中评社北京4月20日电(评论员 胡志勇)2012年,中国领导人首次提出“海洋强国”,在国家战略层面对海洋与国家发展间的关系做出了总体规划。中国“海洋强国”战略是海洋意识普遍觉醒和承继传统海洋认知的结果,在观念上以和平与合作为导向,以发展为目标,以开放为准则。随着中国海上安全力量现代化建设的持续发展,中国积极加强海上力量建设,并取得了一定进展。尤其是中国海军积极参加海上维和行动,并得到国际社会的好评,提高了中国海上维和的能力,也推动了中国海上力量的长足发展。

  以“走出去”为标志的“一带一路”倡议应运而生。“一带一路”倡议以开放合作、互利共赢为目标,积极打造“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为全球海洋治理提供中国的智慧与动力;“一带一路”不仅有助于推动沿线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而且有助于促进中国中西部地区的对外开放与经济发展,形成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统筹国内市场与国外市场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一带一路”已成为中国新一届政府深化改革战略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新一届领导人统揽政治、外交、经济、社会发展全域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一带一路”构成了新时期中国与中亚、东南亚、南亚以及阿拉伯地区国家之间的新的地缘政治关系,是构筑新一轮改革开放的“一体两翼”。其中,“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是目前世界上商业航运最繁忙、经济价值最高、战略地位最重要、风险性最高的海上通道,也是与中国国家利益最密切相关的海上战略通道。建设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航线对于中国保障海上贸易安全以及能源资源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也是实现“一带一路”可持续性互联互通、加快海洋强国建设进程的重要保障。

  确保海上通道安全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关键性议程,也是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内容。当前中国海上通道面临海洋地理不利的劣势、大国博弈产生的压力以及新航道开通带来的机遇。中国应以建设海洋强国和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合作倡议为契机,宣导和谐海洋,从强化能力建设、加强实际存在、深化合作、开辟新航线四个方面着手维护海上通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