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退休计划税务优惠今生效 

港府今日起为纳税人的可扣税强积金自愿供款或延期年金保费提供税务优惠,以方便纳税人尽早储蓄作退休之用。

  中评社香港4月1日电/港府今日起为纳税人的可扣税强积金自愿供款或延期年金保费,提供税务优惠,让劳动人口尽早储蓄作退休之用。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在网志表示,强积金自愿供款或延期年金保费,税务扣除额上限合计每年6万元,每年最多可节省10200元税款。

  香港商报报道,刘怡翔昨在网志《以税务优惠鼓励退休储蓄》指出,香港人均寿命高达80多岁,退休生活可以长达20年,考虑到退休生活开支和医疗费用,再加上通胀的影响,单靠每月雇主雇员合共10%的强积金强制性供款一般并不足够。因此,积金局一直鼓励计划成员在现时相等于入息5%的强制性供款额以外,作出自愿性供款。

  至于延期年金,刘怡翔指出,是一份长期保险合约,投保人可分期缴付保费,让资金在累积期内积存生息及继续投资,待一段时期后才开始领取年金收入。

  在新的税务安排下,可扣税强积金自愿性供款或合资格延期年金保费可享税务扣除,扣除额上限为每年6万元,此上限为合资格延期年金保费和可扣税自愿性供款的合计上限。以现时最高的税率(即17%)计算,每年最多可以节省10200元税款。

刘怡翔表示,强积金自愿供款或延期年金保费,税务扣除额上限合计每年6万元。

  延期年金产品符规定可扣税

  刘怡翔称,为了达致退休储蓄的目标,可扣税自愿性供款会有“保存规定”,即是只可在65岁退休时或基于法例容许的理由提取。另一方面,合资格的延期年金产品需要符合由保监局发出的指引内的相关规定,有关保费才可以扣税。这些相关规定包括最低保费总额为18万元、供款期最少5年、最短年金期为10年、年金领取人须年届50岁或以上才可领取年金等。

  值得一提的是,无论是夫妇作为联名年金领取人,抑或是纳税人或其配偶作为单一年金领取人,该纳税人均可就合资格延期年金保费申请税务扣除。须缴税的夫妇之间亦可分配合资格延期年金保费的税务扣除,以申请合共12万元的扣除总额,前提是每名纳税人所申请的扣除额不超过个人上限。

  市民需考虑承担投资风险能力

  举例来说,假设夫妇二人均为纳税人,而丈夫购买了合资格延期年金,保费为9万元;妻子也购买了合资格延期年金,保费为3万元。只要该两份保单的年金领取人是丈夫、妻子或者夫妇联名,而且每名纳税人所申请的扣除额不超过6万元的个人上限,夫妇二人便可灵活地分享扣除额。
  刘怡翔又提醒市民要明白投资在强积金,需要承担投资风险。至于延期年金的目的是协助投保人把资金转化为长期稳定的收入,为退休作准备,而不是追求高回报;而在合约期未满前退单,可能会招致损失。换言之,年金的目的是减低风险,令投保人安心,而并非如其他投资安排般是为了获取回报而承担风险。所以,不能将延期年金和可扣税自愿性供款直接作出比较。市民应考虑自己的需要和承担风险的能力而作出取舍。

  香港的人口老化问题渐趋严峻,刘怡翔表示,港府会继续多管齐下,鼓励广大市民为退休生活作更充分的准备,未雨绸缪,务求让大家都能安享晚年。

  立法会于本月20日通过有关强积金自愿性供款及年金保费税务扣除的条例草案,政府从今天起为纳税人提供税务优惠,鼓励他们作出可扣税强积金自愿性供款或购买合资格延期年金保单,从而让劳动人口尽早储蓄作退休之用,以应对长寿所带来的财务风险。财库局正联同投资者及理财教育委员会(投委会)进行宣传和公众教育。市民可透过投委会的“钱家有道”网站(www.thechinfamily.hk)了解这两项可扣税退休财务规划工具是否符合个人需要。此外,由今天起,保险业监管局和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会分别在其网页(www.ia.org.hk及www.mpfa.org.hk)提供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的强积金计划名单及公布合资格延期年金产品的名单,以供市民查阅。
  大行推可扣税年金产品

  中银香港(2388)、中银集团人寿保险及中银集团保险昨联合公布,就扣税措施推出“延期年金计划”及“自愿医保计划”,回报可超过3厘。年金服务方面,中银香港为客户提供多达5款年金产品,包括3款即期年金及2款延期年金,其中一款为于今日开始公开发售的中银人寿延期年金计划(固定年期),可作税务扣除。

  中银人寿延期年金计划(固定年期)针对需要筹划退休、接近退休以及已退休客户群,提供美元、港元或人民币保单货币选择。计划提供15年或20年两个保障年期选择。投保人在缴付5年保费后,可即时或累积多5年后收取10年每月100%的全保证年金入息。两者的年金入息期均固定为10年,保单全期即为15年或20年。假设年缴保费,期满时年度化保证回报率为3%至3.33%全保证。

  汇丰香港昨日亦宣布推出两项合资格延期年金计划以及全新强积金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汇丰表示,每名纳税人购买新推出的年金计划或强积金自愿性供款帐户,可获每年最高6万元的扣税上限,即个人入息税扣税金额每年可达1.02万元,而夫妇合并入息税扣税金额则可达2.04万元。
  年金计划方面,最低保费为18万元,保费缴付期最少5年,提取利益的最低年龄为50岁或以上,须定期入息或整笔金额提取。强积金自愿性供款则可每月以300元或一次性1000元作出供款,一般于65岁可提取利润,须整笔或分阶段提取。此外,为积极推广强积金自愿性供款,供款人可获得3300元红利回赠,“强积金好雇主”的雇员更可获4800元的红利单位回赠。

  保费征费率调整至0.06%

  另外,保险业监管局公布,今日开始保费征费率将由0.04%调整至每张保单年度保费的0.06%。其中,人寿保单的征费上限为60元,一般保险保单则为3000元。除获法例豁免的保单外,新的保费征费适用于所有新造或现行的人寿保险及一般保险保单,包括旅游保险、汽车保险、财产保险及家居保险等,投保人在缴付保费时,须同时缴付保费征费。

  保监局强调,局方是独立于政府及业界的监管机构,长远而言须财政独立及收回运作成本,因此透过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收取征费。相关征费措施以循序渐进方式引入,征费率计划由去年1月1日的0.04%,逐步调整,直至2021年4月1日达到0.1%的目标水平。

港府今日起为纳税人的可扣税强积金自愿供款或延期年金保费提供税务优惠,以方便纳税人尽早储蓄作退休之用。

  中评社香港4月1日电/港府今日起为纳税人的可扣税强积金自愿供款或延期年金保费,提供税务优惠,让劳动人口尽早储蓄作退休之用。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在网志表示,强积金自愿供款或延期年金保费,税务扣除额上限合计每年6万元,每年最多可节省10200元税款。

  香港商报报道,刘怡翔昨在网志《以税务优惠鼓励退休储蓄》指出,香港人均寿命高达80多岁,退休生活可以长达20年,考虑到退休生活开支和医疗费用,再加上通胀的影响,单靠每月雇主雇员合共10%的强积金强制性供款一般并不足够。因此,积金局一直鼓励计划成员在现时相等于入息5%的强制性供款额以外,作出自愿性供款。

  至于延期年金,刘怡翔指出,是一份长期保险合约,投保人可分期缴付保费,让资金在累积期内积存生息及继续投资,待一段时期后才开始领取年金收入。

  在新的税务安排下,可扣税强积金自愿性供款或合资格延期年金保费可享税务扣除,扣除额上限为每年6万元,此上限为合资格延期年金保费和可扣税自愿性供款的合计上限。以现时最高的税率(即17%)计算,每年最多可以节省10200元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