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柏光:第三势力应积极探索两制台湾模式
对于两岸在“一国两制”的隔空交火,各界有不同的解读。如“中央研究院”林泉忠副研究员指出,习近平提出探索一国两制“台湾模式”的议题,将可促使台湾方面再度对于统一模式进行讨论,而习在谈话中多次强调和平,也显示中国大陆对于和平统一仍抱持希望,相较于近年来大陆坊间出现的武统声浪,对台湾社会来说是颗“定心丸”。另有网路媒体指称习近平再次将两岸统一模式定调为“一国两制”,并开始启动两岸统一的实质进程,而所谓的“台湾模式”实际上仍将以“香港模式”为参考蓝本,习的谈话已经“吹响了中国以香港模式的‘一国两制’来‘统一台湾’的集结号”。
在谈到“一国两制”时,许多人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邓小平于1984年针对香港问题提出的“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谈话,其具体实施的方式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十亿人口的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而实际上,周恩来早在1963年就提出类似于“一国两制”概念的“一纲四目”,强调“台湾必须统一于中国”,除外交事务外,其余军政大权与人事安排均交由蒋介石的国民党政府行使。之后,从邓小平到习近平历任领导人所提出的“一国两制”,其核心精神大致都是延续此一概念发展。而近年来中国大陆学者普遍认为,“一国两制”实质上是一种“合中有分,分中有合”的制度安排,未来的两岸统一是一种由形式统一迈向实质统一的进程,两岸的外交权必须“合一”,在国际间只能有一个“中国”,但在“一中”框架下,彼此的内政可以继续“分治”。
其次来探讨“两制”:相较于“一国”,“两制”则有更大的探讨空间。台湾方面早在蒋经国“总统”任内即提出“一国良制”用以抗衡中共所提出的“一国两制”,之后陆续提出了“一国两府”、“一国两区”、“邦联制”与“联邦制”等“两制”相关论述。黄光国及张亚中两位台湾学者曾分别提出“一中两宪”与“一中三宪”的“两制”概念,前者是从两岸政治现实的角度出发,双方政府各自在其有效统治地区实施一部《中华民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后者则是在“一中两宪”的基础上发展第三部宪法性文件,主要用来处理未来两岸统一后的政治制度安排,其内涵包括“和平协议”、“军事互信机制协议”与“国际空间协议”等三个协议。而在2015年一本由中国大陆智库出版、被列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政治学第一名的《“一国两制”台湾模式》专书中,对于前述的“一中两宪”与“一中三宪”给予高度评价,将两岸定位为“均为整个中国内部的两个宪政秩序主体”,两岸在此原则下所建立的“两制”模式,既非“单一制下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也非“联邦制下联邦与区域政府的关系”,而是一种具有“联邦分权精神的准联邦关系”,在现实国际社会上也有坦桑尼亚的成功案例可资借鉴。
习近平所提出的探索“台湾模式”无疑是一个重大的历史性工程,政府与民众都不应该轻忽以对,应该以正面且积极的态度来应对。但很可惜的是台湾目前两个主要政党都受到意识形态或政治包袱的影响,民进党“假台独,真反中”,罔顾台湾民众利益,不惜激化两岸情势以达到特定政治目的之恶劣心态固不待言;而国民党为了选举考量,也放弃了两蒋的初衷,长期以来避谈统一。故而如果要期望国、民两党能够以大是大非的宏观格局,突破既有观念窠臼来探索“台湾模式”,恐非易事。在这种情形下,政治立场较为客观中立,也比较没有政治包袱的第三势力,反而更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而近年来由柯文哲带动的“白色力量”,乃至于去年由非典型国民党员韩国瑜掀起的“韩流”风潮,都说明了第三势力在台湾存在着许多发展空间。中华民族致公党以“致力为公”作为政党核心价值,一贯致力于公民服务、公众利益、两岸和平统一与中华民族复兴,以追求“两岸和平,经济共荣”作为努力目标。个人在中国大陆经商多年,深刻体认到对岸拥有许多资源及发展机会,一向主张“全世界都回避不了中国,台湾更不能回避”,台湾无论那一个政党执政,都没有权力为下一代决定他们的未来,更没有权力切断两岸之间的关系。
中华民族致公党作为第三势力的一份子,愿意贡献一党之力,在探索“台湾模式”上扮演积极性的角色,与其他致力促进两岸和平发展、维护台湾民众利益的第三势力政党与团体,共同担负此一历史性的责任。
(作者陈柏光,中华民族致公党主席)
对于两岸在“一国两制”的隔空交火,各界有不同的解读。如“中央研究院”林泉忠副研究员指出,习近平提出探索一国两制“台湾模式”的议题,将可促使台湾方面再度对于统一模式进行讨论,而习在谈话中多次强调和平,也显示中国大陆对于和平统一仍抱持希望,相较于近年来大陆坊间出现的武统声浪,对台湾社会来说是颗“定心丸”。另有网路媒体指称习近平再次将两岸统一模式定调为“一国两制”,并开始启动两岸统一的实质进程,而所谓的“台湾模式”实际上仍将以“香港模式”为参考蓝本,习的谈话已经“吹响了中国以香港模式的‘一国两制’来‘统一台湾’的集结号”。
在谈到“一国两制”时,许多人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邓小平于1984年针对香港问题提出的“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谈话,其具体实施的方式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十亿人口的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而实际上,周恩来早在1963年就提出类似于“一国两制”概念的“一纲四目”,强调“台湾必须统一于中国”,除外交事务外,其余军政大权与人事安排均交由蒋介石的国民党政府行使。之后,从邓小平到习近平历任领导人所提出的“一国两制”,其核心精神大致都是延续此一概念发展。而近年来中国大陆学者普遍认为,“一国两制”实质上是一种“合中有分,分中有合”的制度安排,未来的两岸统一是一种由形式统一迈向实质统一的进程,两岸的外交权必须“合一”,在国际间只能有一个“中国”,但在“一中”框架下,彼此的内政可以继续“分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