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网路报:两岸若非一家人 台湾会更好吗
中评社香港2月24日电/民进党府院党日前火力全开,痛批“两岸和平协议”,并将“保台”五法列为本会期最优先法案。这种“反中抗中”的做法,不仅是对大陆的公然挑衅,更无异将大陆视为敌国;但两岸如果不是一家人,而是敌人,台湾难道还有可能会好吗?
大华网路报今天专栏文章说,自从国民党主席吴敦义提出洽签“两岸和平协议”之后,民进党当局的攻击就有如排山倒海,纷至沓来。蔡英文扬言“台湾不会接受任何会消灭或伤害‘国家主权’、或是消灭台湾民主的任何政治协议”;“行政院长”苏贞昌则举英国前首相张伯伦与希特勒签订和平协议,最后换得希特勒发动战争的例子,希望“不要重蹈覆辙”;他还引用邱吉尔曾经说过的“为了守护家园,战海上、战海滩、战街道、战山上”,认为“这句话很适合台湾现况”,并且强调“虽然没有人愿意陷入战争境界,但大家一定要有这个态度”。
“外交部长”吴钊燮则频频发文,抨击对岸“强迫统一是愚蠢的”,又说“我们会持续对抗来自国家层级的干扰、渗透、假讯息、军事威胁、国际打压、五毛党、国台办的疯子、非洲猪瘟”;陆委会主委陈明通警告有意与大陆方面进行协商的新党主席郁慕明“不要以身试罚”;民进党发言人则放话,任何因强权威胁所签订的政治协议,就是“投降协议”,是“大国并吞他国的前部曲”。这些言论充分证明,民进党非但将两岸和平协议定位为大陆消灭台湾“国家主权”和民主的手段,更以此做为台湾“反中抗中”的藉口。
民进党政府本会期四十七项最优先法案中,就有五项与此有关,包括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将明定进行两岸和平协议前的公投条件与门槛;增订除非放弃大陆居住证,否则不能参加任何公职选举担任民选公职人员,或者军人、公务员、各级公立学校教师;退离公务员陆制期间修正为最短三年;调整陆资未经许可来台从事投资行为的罚锾额度,并将陆资投资事业规避主管机关监督者纳入裁罚对象;另外也修正“国家机密保护法”,强化退离职人员出入境管制机制,吓阻泄露交付刺探或收集国家机密者。显而易见,这些所谓的“保台”法案,俨然将大陆视为“敌国外患”。除了对陆资加强防范;对领有大陆居住证的台商与台胞,也一律看成有“通敌卖国”嫌疑;对退离公务人员前往大陆更严格限制。这岂不是赤裸裸的向大陆挑衅吗?
老实说,两岸如果不是一家人而是敌人的话,即使短期内不致兵戎相见,但在政治上,必然更加对立,两岸非但无法再签订任何协议,台湾的国际空间也会更加缩小,“邦交国”可能岀现断交潮;在经贸上,如果两岸变成敌国,身在大陆的十万台商、累计超过一千五百亿美元的投资,都会受到连带影响,而台湾从两岸贸易中每年获得近千亿美元的顺差,也可能随之腰斩。
以农产品为例,2011年ECFA早收清单生效后,台湾对大陆农产品贸易年年顺差。自2012年起到2016年五月底,台湾顺差为新台币五十二亿二千万元;但从2016年民进党上台到去年八月,台湾对大陆农产品贸易变成逆差,大约四十三亿五千余万元。这就表示,随着两岸关系恶化,大陆停止对台政策性采购农产品,对台湾农产品贸易确实不利,一旦两岸不是一家人,影响自然就会越来越严重。
另外,两岸不是一家人之后,除了大陆观光客会比现在更加减少,大陆给予台胞、台商、台生,台湾专业人才的优惠措施,必然也会随之缩水,再也无法享受国民同等待遇,更不用幻想特殊保障。试想,这对台湾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难道还不清楚吗?总之,两岸本是一家人,纵有磨擦或是纠纷,毕竟不是仇敌,也无须兵戎相见;但民进党若不把对岸看成一家人,非要敌对,那么台湾一定就会尝到苦果!
中评社香港2月24日电/民进党府院党日前火力全开,痛批“两岸和平协议”,并将“保台”五法列为本会期最优先法案。这种“反中抗中”的做法,不仅是对大陆的公然挑衅,更无异将大陆视为敌国;但两岸如果不是一家人,而是敌人,台湾难道还有可能会好吗?
大华网路报今天专栏文章说,自从国民党主席吴敦义提出洽签“两岸和平协议”之后,民进党当局的攻击就有如排山倒海,纷至沓来。蔡英文扬言“台湾不会接受任何会消灭或伤害‘国家主权’、或是消灭台湾民主的任何政治协议”;“行政院长”苏贞昌则举英国前首相张伯伦与希特勒签订和平协议,最后换得希特勒发动战争的例子,希望“不要重蹈覆辙”;他还引用邱吉尔曾经说过的“为了守护家园,战海上、战海滩、战街道、战山上”,认为“这句话很适合台湾现况”,并且强调“虽然没有人愿意陷入战争境界,但大家一定要有这个态度”。
“外交部长”吴钊燮则频频发文,抨击对岸“强迫统一是愚蠢的”,又说“我们会持续对抗来自国家层级的干扰、渗透、假讯息、军事威胁、国际打压、五毛党、国台办的疯子、非洲猪瘟”;陆委会主委陈明通警告有意与大陆方面进行协商的新党主席郁慕明“不要以身试罚”;民进党发言人则放话,任何因强权威胁所签订的政治协议,就是“投降协议”,是“大国并吞他国的前部曲”。这些言论充分证明,民进党非但将两岸和平协议定位为大陆消灭台湾“国家主权”和民主的手段,更以此做为台湾“反中抗中”的藉口。
民进党政府本会期四十七项最优先法案中,就有五项与此有关,包括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将明定进行两岸和平协议前的公投条件与门槛;增订除非放弃大陆居住证,否则不能参加任何公职选举担任民选公职人员,或者军人、公务员、各级公立学校教师;退离公务员陆制期间修正为最短三年;调整陆资未经许可来台从事投资行为的罚锾额度,并将陆资投资事业规避主管机关监督者纳入裁罚对象;另外也修正“国家机密保护法”,强化退离职人员出入境管制机制,吓阻泄露交付刺探或收集国家机密者。显而易见,这些所谓的“保台”法案,俨然将大陆视为“敌国外患”。除了对陆资加强防范;对领有大陆居住证的台商与台胞,也一律看成有“通敌卖国”嫌疑;对退离公务人员前往大陆更严格限制。这岂不是赤裸裸的向大陆挑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