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向同袍“放数” 廉署拘两警
消息指,涉案的5名警务人员,全部驻守新界南总区,但在不同警署及部门工作,包括总区重案组、沙田警区和荃湾警区,其中两人为警长级别,另外3人则为高级警员及警员。
至于被捕的两人分是警长和警员,疑与贵利集团有联系,涉嫌经常带同袍到高消费场所消遣,并从中向同袍进行非法放债,涉及金额数以十万计,利息亦高于法定水平。由于有人在借贷后经常光顾娱乐场所,致令事件曝光被举报。
记录显示,廉署去年一共接获200宗涉及警务人员的贪污举报,当中可追查的共有138宗,均较前年下跌约4%。
根据《警察通例》,为避免贷款与警务职责冲突,对警务人员贷款有严格限制,只能向政府、银行、合法注册的财务机构贷款,以及进行按揭等;除非获得行政长官许可,警务人员亦不得贷款给其他警务人员,包括辅警人员,亦不可代其安排贷款。
另外警务人员亦不得以任何名义为贷款公司、财务公司、银行或其他商业财务机构办事。
(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