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学答中评:特区应加强对宪法的宣传教育

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邹平学教授。(中评社 沈而忱摄)

  中评社香港4月6日电(记者 沈而忱)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颁布30周年。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邹平学教授在接受中评社采访时指出,基本法在香港的落实总体成功,但特区政府仍应大力宣传,让港人更全面地理解基本法,特别是加强对国家宪法的宣传,清楚阐明尊重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是坚持“一国”原则的必然要求。
  
  邹平学指出,香港基本法颁布30年来,在香港的落实总体成功。第一,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政治报告,以及2017年习主席视察香港回归20周年时发表的重要讲话,都明确表示,“一国两制”在港澳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是我们党和国家对此问题的基本判断。

  第二,香港作为直辖于中央政府的一个特别行政区,从回归之日起就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中央政府有效地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依照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对香港实行管治,与之相应的特别行政区制度和体制得以确立。

  第三,香港同胞总体上认同基本法,特别行政区制度的运行总体比较顺利。中央根据基本法建立了特别行政区政权架构和管治团队,香港的高度自治权依法运行,大体顺畅,司法独立运作良好,法治得到了巩固和发展,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得到了有力保障。

  第四,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世界贸易中心和航运中心的地位得以维持,香港保持了繁荣稳定,香港对国家发展的独特作用得以发挥。即便在香港经济局部领域出现调整,整体经济增长趋缓的情况下,香港的营商环境及经济竞争力仍然获得国际认可,经济活力与经济基础依然优越,全球各个主要排名依然很高。各种名列前茅的国际排名和指标来看,香港依然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

  谈及23条立法,邹平学表示,回归20多年,23条立法没有完成,这是基本法实施过程中的一个重大缺憾。香港近期的一些乱象,包括外部势力的干预,以及部分香港人挟洋自重,配合西方反华势力在香港兴风作浪,很大的原因就在于此。

  23条未能立法使得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在法制上有空白点,而且不利于香港保持繁荣稳定,也不利于推动香港和国家和谐关系的构建。香港社会对基本法负有的宪制责任应有一个清醒共识,即23条立法必须要完成,而且必须要创造条件尽快完成;对于社会上反对、诋毁、妖魔化23条的言论,特区政府和有识人士要做澄清和反驳。   十九大提出要牢牢掌握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很多香港人不理解、甚至曲解了这个论述。邹平学表示,香港基本法是一部授权法,基本法第二条写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因此,从授权原理来看,特区政府的高度自治权来源于中央授权。

  《“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也写得很清楚,“中央拥有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中央具有监督权力”。因此中央政府首先要根据宪法和基本法,行使好全面管治权,同时健全有关制度;而特区政府尊重中央的全面管治权,本身就是处理特区与中央关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本身也是遵守和执行基本法的一个法制要求。

  本月四日,香港特区政府表示,将举办多项基本法纪念和推广活动。对此,邹平学建议,特区政府应加强国家宪法的宣传教育,要大力阐明国家宪法作为全中国的根本法,在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内的全中国领土范围内,都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

  第二,要大力宣传国家宪法对特区有约束力,大力宣传宪法是特区的最高法。很多港人认为基本法是香港的最高法,其实,整部基本法都是按照宪法来制定的。基本法序言中写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以保障国家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实施。”

  第三,要清楚阐明尊重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是坚持“一国”原则的必然要求。香港和内地的法律制度很不一样,而且内地的绝大部分法律不在香港实施,如果要实施,必须经过一定程序,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目前基本法附件三只有13部全国性法律,主要与国家主权、外交、国防相关。内地和香港的法律体系、制度、法律条文如此不同,但两地拥有共同的上位法,即国家宪法,因此香港尊重国家宪法就是坚守“一国”原则的重要体现。

  第四,要宣传特区作为地方行政区域对国家的宪制责任,同时也要宣传中国宪法的授权原理。十八大以来,中央政府在处理涉及香港和中央关系的问题上,越来越强调突出国家意识、突出宪制秩序、突出完整的国家宪制法律关系的构建,强调中央和地方权力责任的平衡,强调特区应当履行相应的宪制责任。

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邹平学教授。(中评社 沈而忱摄)

  中评社香港4月6日电(记者 沈而忱)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颁布30周年。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邹平学教授在接受中评社采访时指出,基本法在香港的落实总体成功,但特区政府仍应大力宣传,让港人更全面地理解基本法,特别是加强对国家宪法的宣传,清楚阐明尊重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是坚持“一国”原则的必然要求。
  
  邹平学指出,香港基本法颁布30年来,在香港的落实总体成功。第一,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政治报告,以及2017年习主席视察香港回归20周年时发表的重要讲话,都明确表示,“一国两制”在港澳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是我们党和国家对此问题的基本判断。

  第二,香港作为直辖于中央政府的一个特别行政区,从回归之日起就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中央政府有效地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依照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对香港实行管治,与之相应的特别行政区制度和体制得以确立。

  第三,香港同胞总体上认同基本法,特别行政区制度的运行总体比较顺利。中央根据基本法建立了特别行政区政权架构和管治团队,香港的高度自治权依法运行,大体顺畅,司法独立运作良好,法治得到了巩固和发展,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得到了有力保障。

  第四,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世界贸易中心和航运中心的地位得以维持,香港保持了繁荣稳定,香港对国家发展的独特作用得以发挥。即便在香港经济局部领域出现调整,整体经济增长趋缓的情况下,香港的营商环境及经济竞争力仍然获得国际认可,经济活力与经济基础依然优越,全球各个主要排名依然很高。各种名列前茅的国际排名和指标来看,香港依然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

  谈及23条立法,邹平学表示,回归20多年,23条立法没有完成,这是基本法实施过程中的一个重大缺憾。香港近期的一些乱象,包括外部势力的干预,以及部分香港人挟洋自重,配合西方反华势力在香港兴风作浪,很大的原因就在于此。

  23条未能立法使得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在法制上有空白点,而且不利于香港保持繁荣稳定,也不利于推动香港和国家和谐关系的构建。香港社会对基本法负有的宪制责任应有一个清醒共识,即23条立法必须要完成,而且必须要创造条件尽快完成;对于社会上反对、诋毁、妖魔化23条的言论,特区政府和有识人士要做澄清和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