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晓阳:宪法与基本法是“母子”关系
中评社北京9月13日电(记者沈而忱)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原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原主任乔晓阳昨日(12日)下午做客北京大学港澳研究中心。时值澳门回归祖国20周年,也是澳门基本法实施20周年,乔晓阳向北大学子详细而深入地分析了宪法与基本法的关系。
宪法中的基本法内容:宪法对特别行政区有特殊安排
要理解宪法与基本法的关系,首先要讲讲宪法条款规定的背景、内涵和它们的性质。乔晓阳从基本法的源头讲起,他介绍道,宪法有三个地方提到了“特别行政区”,第一处是宪法第31条,“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第二处是宪法第59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第三处是宪法第62条14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告台湾同胞书》、“叶九条”等重要文件和讲话的发布,给宪法修改起草工作抛出一个问题:怎么在宪法中体现中央对台湾、香港、澳门的基本方针政策?宪法作为国家最高法律,任何法律和政策都必须符合宪法,“一国两制”也不例外,因此宪法必须对“特别行政区”作出规定,这样实行“一国两制”才能于宪有据。要为“一国两制”提供宪法依据,宪法的有关规定越具体越好,而想要有利于实现祖国统一的谈判,宪法的有关规定则是越原则越好。为了平衡具体和原则,宪法起草者想到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这就是宪法第31条的规定。
乔晓阳继续分析说,宪法第31条第二句话讲道,“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这一特殊安排,充分体现了立宪者的智慧,紧紧抓住了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这两个核心问题,将它们在宪法中规定下来。实践证明,这样安排很有远见,不仅为实行“一国两制”提供了坚实的宪法基础,又保持了灵活性,对中英关于香港问题、中葡关于澳门问题谈判取得成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我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同时,宪法第五条第三项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而按照宪法第31条规定,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这看似冲突的两条宪法条文,该如何理解?
乔晓阳引述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王汉斌在1985年接受香港记者采访的回答,宪法第31条是例外条款。乔晓阳认为,宪法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但特别行政区是例外,宪法第31条带有授权的性质,授权全国人大以法律对特别行政区的制度作规定。
“所以我们说宪法对于特别行政区的规定,是十分特殊的宪法安排。“乔晓阳指出,“特殊就在于,第31条这条带有授权性质的条款。这种授权性质产生的宪法效果是,特别行政区适用宪法第31条的规定,就是适用全国人大所制定的法律的规定,也就是适用基本法的规定。”
宪法与基本法的关系:母法与子法
详细介绍完基本法的源头,乔晓阳分析了宪法与澳门基本法的关系。首先,宪法是基本法的立法依据。基本法序言第三段表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以保障国家对澳门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实施。”这明确指出了整部宪法是澳门基本法的立法依据,从而形成了“以宪法为体,以基本法为用,体用结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制度。“具体来讲,基本法的每一项规定,都在宪法框架内,做过仔细推敲,做到既符合中央设立澳门的基本方针政策,又符合宪法。”
乔晓阳以基本法的解释权为例解释。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而澳门基本法第143条第一句话是,“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因为澳门基本法是全国人大制定的全国性法律,它的解释权当然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这就体现了“一国”。基本法第143条接着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本法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内的条款自行解释。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本法的其他条款也可解释。”这就体现了“两制”。
乔晓阳总结道,如果基本法脱离了宪法,就去失去了法律效力,所以宪法与基本法的关系,是母法与子法的关系。
再者,基本法有特殊的法律地位。宪法与基本法不是一般的母法与子法关系。详见基本法第11条第1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制度和政策…均以本法的规定为依据。”最后一句话表明,澳门的制度和政策不适用于宪法规定,而是用于基本法的规定,这就超出了一般的母法与子法的关系。所以基本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有特殊的地位。
更好贯彻“一国两制”:牢固树立宪法观念和意识
宪法和基本法的关系,决定了宪法和澳门基本法一起构成了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法律基础。乔晓阳强调,宪法法律条文在内地和港澳的适用范围可以不同,但是宪法的效力在内地和港澳是不可分割的。他进一步分析,宪法是国家主权在法律制度上的最高表现,全国人民,包括澳门居民,都要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今年是澳门回归20周年,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实施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对于怎样更好地实施和贯彻“一国两制”和基本法,乔晓阳分享了他的观点。他表示,最重要的是强调宪法是包括澳门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在澳门牢固树立宪法观念和宪法意识意识。只有树立了宪法观念和意识,才能建立适应“一国两制“长期实施的社会意识形态,才能更全面准确地理解“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才能不断的巩固和发展爱国和爱澳的社会基础。
中评社北京9月13日电(记者沈而忱)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原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原主任乔晓阳昨日(12日)下午做客北京大学港澳研究中心。时值澳门回归祖国20周年,也是澳门基本法实施20周年,乔晓阳向北大学子详细而深入地分析了宪法与基本法的关系。
宪法中的基本法内容:宪法对特别行政区有特殊安排
要理解宪法与基本法的关系,首先要讲讲宪法条款规定的背景、内涵和它们的性质。乔晓阳从基本法的源头讲起,他介绍道,宪法有三个地方提到了“特别行政区”,第一处是宪法第31条,“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第二处是宪法第59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第三处是宪法第62条14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告台湾同胞书》、“叶九条”等重要文件和讲话的发布,给宪法修改起草工作抛出一个问题:怎么在宪法中体现中央对台湾、香港、澳门的基本方针政策?宪法作为国家最高法律,任何法律和政策都必须符合宪法,“一国两制”也不例外,因此宪法必须对“特别行政区”作出规定,这样实行“一国两制”才能于宪有据。要为“一国两制”提供宪法依据,宪法的有关规定越具体越好,而想要有利于实现祖国统一的谈判,宪法的有关规定则是越原则越好。为了平衡具体和原则,宪法起草者想到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这就是宪法第31条的规定。
乔晓阳继续分析说,宪法第31条第二句话讲道,“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这一特殊安排,充分体现了立宪者的智慧,紧紧抓住了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这两个核心问题,将它们在宪法中规定下来。实践证明,这样安排很有远见,不仅为实行“一国两制”提供了坚实的宪法基础,又保持了灵活性,对中英关于香港问题、中葡关于澳门问题谈判取得成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